Re: [请益] 有关是否再送行政执行

楼主: sauf (懒趴熊)   2016-07-23 10:03:18
1.先说明为什么有些单位年年都送,主要是怕审计来查,发现都没有移送,
所以不管有没有查到新财产都会再移送。
你这案件才三万,而且只有一件,只要有附104年的所得、财产,分署是会收案的,
怕的是一次破千件的债权凭证再移送都没附新的所得才会退案。
我们也知道各单位都有被审计的压力,只要案件不多,都不会太为难你们的。
2.你们内部先拟定,如果案件都查无新财产,在取得债权凭证后可能每两年
或几年再移送,并且在执行期间届满前最后移送一次,比较不会被审计盯上。
非税案件执行期间五年,取得凭证后再加五年,所以你这件从处分确定日起
还没超过十年就不用怕无法执行。
作者: Scansnap (1234)   2016-07-23 10:17:00
非常赞同第二点 内部上签给长官裁定如何送件不过第一点~~~量变产生质变 嗯~~~~不过换作是我也会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7-23 10:19:00
记得会主计.....以前18万的,只半年查一次(持分旧屋)没新增值钱的,就收起凭证入库~~~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6-07-23 12:56:00
作者: RalphLaurenn (发呆!)   2016-07-23 15:21:00
记得行政执行法有说要给对方有基本生活所需 无所得应该很难执行
作者: seacow (viola)   2016-07-24 08:29:00
谢谢前辈们的解答,我应该也朝第二点方向办理!
作者: miarutw (Miaru.tw)   2016-07-24 12:40:00
我们单位是每年都清查财产,如果无财产或财产无执行实益就不会再移送,另外每件清查结果都会登录系统,审计如果有问为何没凭証再移,就会将查询记录调出佐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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