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求救!出国案

楼主: ARCHERDEVIL (开弓)   2016-07-15 11:46:50
※ 引述《mujong (啦啦啦)》之铭言:
: ※ 引述《mujong (啦啦啦)》之铭言:
: : 请教各位前辈
: : 我老公任职的单位大老板坚持要跟受补助单位一起出国考察,问题是出国经费由受补助
: 单
: : 位出,老公(补助案承办人)奉命上府签,人事处有意见,觉得与相关机关出国管治要
: 点
: : 有违背(出国经费不得由受补助单位支应),大老板想自己二层决行,请问这样老公会
: 不
: : 会受牵连?
: : 要如何自保?
: 先谢谢各位前辈的推文建议,几个点先厘清:
: 1.老二老三(副**,主*)跟老大一起比烂的,除了怕事一起捣乱以外,没有任何建树
: 2.现在的文流程是人事处签完意见准备要会办结束回承办人手上
: 3.至于求救政风,我有建议过老公,但政风目前疑似不表态,只说反正是局长要自己决的
: (然后咧?没意见……),他们局的政风也是记录不良,弊端都视而不见……目前看起来
: 死路一条
: 4.这件出国案是局长自己口头指示说要去,可惜缺录音或纸本证据
: 目前比较担心的是,这样明显缺失的状态,要是哪天被挖出来算帐,我老公会不会受牵连
: ?还有什么他能做的?
: 再次谢谢各位了
~
首先,我建议你一定要签到府签,不要自己决定局长决行。签上去的时候如果有长官觉得签到局长决行就好,那让他去改决行层次,改了让他盖章负责。
再来,你签的时候不要写拟不办理,当然你要这样写也可以就是了...
但我建议你写个合情合理合法但不一定合他意的办法让他退让他改
比如说你写依据前开府签,经费拟请钧府协助支应本局出国考察之经费不足部分,然后去会府会计处。会计处八成会退,不过如果没退你就赚到了。
会计处退文之后你再写依据前开府签意见,考察经费拟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一样府签。这样人事处会计处都会过但是局长不会过,局长会要你改文或者干脆退你文。
毕竟没有谁跟我前老板一样真的愿意自费出国公干...
不过他要你改要退你文重签都好,你都会有纪录,所有纪录你都要留存一份,最好是原本,附件你用影本就好。
最后归档的时候你就把所有纪录(含每次退文与每次清稿前所有核章人员意见)统统归档,自己也要保留一份完整纸本与电子纪录。
这样以后有人查,整个签文历程会很清楚,你也是依照命令行事,责任就不会在你身上。
但这终究是建议,怎么执行看个人
另外,局长要受补助机关出他的出国经费?这样有没有会受补助机关?记得去会该受补助机关...
作者: stopbucks (stopbucks)   2016-07-15 12:52:00
很棒的分享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6-07-15 13:24:00
受补助单位可能是私人团体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7-15 13:31:00
这案子牵涉到利益回避,除非原PO的单位,并非补助核定机关也就是说送来的申请补助案子,受补助单位在补助案内写说邀请补助机关...那...真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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