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湾大学
(一)官职等:
委任第5职等或荐任第6职等至第7职等
(二)职系:
一般行政
(三)资格条件
1、大学(含)以上毕业学历,并具公务人员委任第5职等以上之一般行政职系
任用资格。
2、熟悉电脑文书处理作业及网络操作。
3、具备耐心、细心、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之人格特质,并有工作热忱、
沟通协调能力和互助合作精神。
(四)工作项目:
1、学生社团辅导。
2、学生事务各样专案活动。
3、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二、经济部水利署台北水源特定区管理局
(一)官职等:
委任第5职等或荐任第6至第7职等
(二)职系:
一般行政
(三)资格条件:
1.大学(含)以上毕业。
2.具公务人员普考或相当等级以上之考试及格
(考试及格者须不受考试转调之限制)。
3.符合一般行政职系任用资格者并经铨叙合格实授叙委任第5职等
(含)以上之公务人员。
4.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及公务人员升迁法第12条各款规定之情事。
5.品性端正、身心健康,具团队精神、主动学习、服务热忱及良好沟通能力。
(四)工作项目:
办理出纳管理、文书管理、事务管理及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台大的业务内容我是完全没概念;水利署的工作项目中的文书管理跟事务管理又是什么呢?
出纳不是很忙了吗?为什么又兼这两项业务?请问各位先进这两个职缺OK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