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消防人员在职死亡之未休假加班费

楼主: Unfriendly (肀而缶)   2016-03-26 21:19:53
晚上好,
想请教一下贵版上各位人事前辈先进一个问题:
不才104年初等人事行政、
目前服务于某直辖市消防局人事室,
104年10月开始承办差勤业务(之前是做替代役相关)。
第一次遇到在职死亡人员......,
因为之前承办过的是现职人员年度未休假加班费以及退休人员未休假加班费,
对此种情况反而困惑......。
请容许在下娓娓道来:
此个案为本机关外勤消防人员(以下简称“A君”),
本机关外勤消防人员是“勤一休一”制度,
A君原预定于105年3月份退休,
却于2月下旬不幸病逝。
A君今年1月份曾请休假1日(也是今年唯一一日),
未请刷国民旅游卡(因此没有申请16,000元强制休假补助费)。
A君是符合特别休假日数30日人员(休假年资20几年)。
A君本应出勤日(上班日)总计27日(1月份16日+2月份11日),
惟实际出勤日数仅1月份的8日,
剩余日数皆请病假未出勤,
病假请至病故(2/23)为止。
Q1:A君(其遗属)今年是否得请领未休假加班费?
Q2:若A君得请领,如何采计其请领日数?
(应出勤日数(27日)未超过30日,仅出勤8日,休假1日,其余日数皆为请病假。)
在下近日寻找前手留下的资料以及相关的法规函释,
尚未找到相近的旧案或释示,
苦恼不得其解,
爰至贵版请教,
恳请前辈先进指点迷津。
非常感谢。
若有无礼冒犯之处,
请多多包涵及指教。
作者: awanderer (water)   2016-03-26 22:46:00
法理上应不可继承
作者: doofus531 (doofus)   2016-03-26 23:02:00
在工作岗位上执行职务因公停止休假,并按时出勤,始得核实按到公日数,计发未休假加班费。
楼主: Unfriendly (肀而缶)   2016-03-26 23:04:00
补充说明:A君去年健检检查到肝脏有肿瘤,在某家医院动手术切除肿瘤,之后病情恶化,因此非属因公伤病。
作者: doofus531 (doofus)   2016-03-26 23:08:00
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死亡、辞职、免职当年未休假日数准改发不 休假加班费,但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到公之日数。
楼主: Unfriendly (肀而缶)   2016-03-26 23:08:00
非常感谢doofus531前辈指点。也就是指出勤8日乘以日薪在下这样理解对吗?
作者: doofus531 (doofus)   2016-03-26 23:10:00
实际出勤8日,就可以请领未休假加班费8日
楼主: Unfriendly (肀而缶)   2016-03-26 23:20:00
非常谢谢您^^,冒昧再问:可以进一步询问相关的函释吗
作者: luciful3 (阿源)   2016-03-27 00:46:00
可以争取
作者: laicking (三十而立)   2016-03-27 07:02:00
已请病假就不行了吧未休假加班费简单说就是要有上班事实存在这可能没有函释,需要请示人事总处
楼主: Unfriendly (肀而缶)   2016-03-27 11:49:00
谢谢laicking前辈,好吧,等明日电询人总处长官了QQ
作者: zzzzzzzzzzzx   2016-03-27 2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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