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事求人-机关征才项目明细
征才机关
桃园市政府劳动局
人员区分
一般人员
官职等
委任第5职等或荐任第6职等至第7职等
职称
科员
职系
劳工行政
名额
1
性别
不拘
工作地点
33-桃园市
有效期间
105/03/25~105/03/31
资格条件
1.公务人员考试及格,并具1年以上公务人员年资。 2.具可调任劳工行政职系科员之人员
。 3.国内外大学系(所)毕业、具备基本电脑资讯处理能力。 4.无人事法规不得调任情
事。
工作项目
1.办理劳工行政等相关业务(劳动条件科)。 2.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工作地址
桃园市政府劳动局-劳动条件科(桃园市桃园区县府路1号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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