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求人网站上看到台北市民政局约雇人员职缺的工作内容:
一、市级应变中心灾情监控组轮值作业。
二、督办交通业务。
三、督办环保卫生相关业务。
四、督办生理卫生业务(环境整洁、生理医疗等事项)。
五、配合各局处办理防灾宣导业务(如:防灾月、防溺、无铁窗等事项宣导工作)。
六、配合警察局办理区级民防团队各项业务。
七、辐射屋、海砂屋相关业务。
八、办理各科室交办之综合业务汇整。
九、代理登记桌。
十、其他交办事项。
工作内容似乎有点繁杂,包山包海
因目前正在准备普考/四等一般民政的考试,
想了解一下是否民政大多处理类似的业务,如果是乡镇市区公所就处理该等级的业务,
又或者只因为是直辖市,所以事情才那么多...
谢谢各位前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