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主计总处修正“国内出差旅费报支要点”= =

楼主: Meloidogyne (incognita)   2014-07-16 19:03:52
这应该就解释成
无论是否有提供用餐
杂费均为全额支领...除非您出差只请半天才折半吧
所以
有省没省?
※ 引述《littleVM (杀杀杀)》之铭言:
: ※ 引述《catd57551 (JACKY)》之铭言:
: 请教一下 那依照新规定没有膳费 只有杂费
: 那么因公奉派参加讲习 训练 观摩等 还能支领一半的杂费吗?
: 因为依各机关派员参加各项训练或讲习报支费用规定第2点
: "参加训练或讲习,包括行程及训练期间,训练机构每日已提供用
: 膳二餐以上及住宿者,仅补助服务机关至训练机构间之往返交通
: 费;训练机构确未提供前述必要之膳宿者,受训人员之服务机关
: 得衡酌实际情况,参照“国内出差旅费报支要点”之规定,核给
: 往返之交通费、住宿费及按膳杂费之二分之一支给膳费"
: 想问问这样之后被派去上课 没有供膳宿 是不是只能请交通跟住宿费用了
: : 今天刚收到相关的资料,
: : 确定7/7号后变400了,住宿费调高,且一定要附收据了!!
作者: plice (咖啡馆之歌)   2014-07-16 21:40:00
但是公假具公差性质没有折半领了
作者: blurish (破茧重生)   2014-07-17 11:30:00
哪的单位不给领? 说来给大家参考一样
作者: littleVM (杀杀杀)   2014-07-17 11:54:00
讲习观摩算公假 公假本来就不能领杂费只能领膳费 对吗?
作者: npr (npr)   2014-07-17 12:39:00
如果有的单位说8/1生效 那到底要听谁的?给钱单位?
作者: itsnonsense (☻ ☻ ☻)   2014-07-17 20:32:00
这个规范的是中央机关,所以举凡中央机关均依该规定办理,生效时间当然是7/7至于地方机关,可于中央规定范围内订定较严苛条件所以若有单位在修法前公假不给膳杂费也是合理的原本规定公假若供2餐以下就是给膳杂费1/2(膳费部分)新规定把膳费删除,所以以后公假是完全没膳杂费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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