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103年行政法院判决-加班费

楼主: firetfd119 (gogogo)   2014-07-16 11:50:56
判决文很长,请大家进去看吧
http://210.69.124.221/FJUD/
【裁判字号】 102,诉,284
【裁判日期】 1030625
【裁判案由】 有关人事行政事务
【裁判全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决
102年度诉字第284号
民国103年6月4日辩论终结
上列当事人间有关人事行政事务事件,原告不服公务人员保障暨
培训委员会中华民国102年6月25日102公审决字第156号复审决定
,提起行政诉讼,本院判决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诉驳回。
诉讼费用由原告负担。
结论是
1.加班时间采计以及认定用行政规则认定是可以的,就算加班10小时,行政规则
说你只能算8小时,另外两小时不能采计这不违法。
2.加班不给加班费不给补休,给你嘉奖这是可以的。
如内文:被告已依加班费核发要点第7点之规定,分别给予原告最高之奖励记功1次
,是依原告主张其于上述期间加班之时数较被告所计算之时为高,纵然属实,惟
如上述,其对该部分之时数,主张被告应再补发加班费或准予补休假,既无理由
,本件仍无从为原告有利之认定。
我觉得机关怎订这么麻烦的规则,加班时数一律不采计就好了,这样就不会有结论
2还要发行政奖励这么麻烦,加班150小时就记功,大家有缺这些奖励吗?
作者: paul324 (冬城飞雪)   2014-07-16 11:55:00
以后机关可以名正言顺用嘉奖来取代加班费和补休了,省下大笔预算又可以让员工超时工作,真是有效率的作法然后年终考绩一样吃鸭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4-07-16 12:08:00
台湾真的是鬼岛 政府带头漠视自己受雇人的权利又怎么能够重视跟保障台湾全体劳动者的权利更何况保障法说加班要给加班费、补休、奖励或相当的补偿,要给奖励可以,问题在所给的奖励与加班是否相当?这法官只是玩弄法条文字的法匠而不是秉公的仲裁人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4-07-16 13:00:00
记功可以抵加班费跟补休的话,法官大人以后你每月记功别拿薪水好了,记功根本没屁用,拿个好棒棒贴纸是能干嘛
作者: newimpotence (征求司律考试伙伴喔)   2014-07-16 13:05:00
希望原告再上诉
作者: barucher (小气芭乐)   2014-07-16 13:17:00
法官拿嘉奖比加班费....根本牛排比贡丸
作者: chchen99   2014-07-16 16:03:00
干脆机关明订责任制好了,血汗公务机关
作者: Scansnap (1234)   2014-07-16 17:33:00
应该去看判决理由 小弟觉得有出入
作者: aguey (aguey)   2014-07-16 17:46:00
吃哈拉撒都在这岛,说它鬼岛,莫非孤魂野鬼;还任公职;呸!
作者: cmnhobert   2014-07-16 20:25:00
优遇阿,将来退了都领同样的薪水喔
作者: arsenate (幸运的34号签)   2014-07-18 22:45:00
我有朋友被记功,最后考绩是乙等, 同单位没记功的拿甲...
作者: justice67 (11.9到日本东北,函馆)   2014-07-20 00:19:00
台湾的司法官真的会变成其他公务员的公敌不只是加班费这件事 很多地方让人觉得根本不食人间烟火
作者: jeromhsu (jerome)   2014-07-27 13:12:00
这应该是高市消防员的案子 主要的问题出在机关没钱但是又必须维持基本的救灾救护机具及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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