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铭言:
: 你这答非所问阿
: 这是得申请华侨身分条例 大家都知道
: 问题我说的是丧失侨居资格
: 基本上 我没看到一条例说在台未曾设籍
: 役龄男性可以在台连续居留一年/逾183天2次 以上还保有华侨资格的
: 没华侨资格的中华民国役龄男性 即为役男 很难懂?
: 也是多数役男面对的问题
: http://glrs.moi.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GL000668&KeyWordHL=%E6%8E%A5%E8%BF%91%E5%BD%B9%E9%BD%A1%E7%94%B7%E5%AD%90%E5%87%BA%E5%A2%83%E5%AF%A9%E6%9F%A5%E4%BD%9C%E6%A5%AD%E8%A6%8F%E5%AE%9A&StyleType=1
: 四、接近役龄男子之护照效期,以五年为限。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有特
: 殊原因,经内政部同意外,不得为侨居身分加签:
: (一)护照加盖尚未履行兵役义务戳记者。
: (二)未具侨民身分之接近役龄男子,持外国护照入出境者。
: (三)接近役龄男子于年满十五岁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出国,所持
: 护照未加盖尚未履行兵役义务戳记,在未具侨居加签资格前,有
: 入出境之情形者。
: 年满十五岁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出国,若接近役龄期间返国,每
: 年累计未逾一百八十三日者,于符合侨居身分加签资格时,得向领务
: 局或驻外馆处申请迳为注销尚未履行兵役义务戳记,并为侨居身分加
: 签。
: 你的依据只有侨生手册 和归化我国国籍者及归国侨民服役办法
: 而兵役科 内政部 驻外领事馆全部都没有提及不曾在台湾设籍者例外
: 而你勉强拿来歪的这条
: "现在或原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
: 且符合第一项规定之尚未履行兵役义务之 接近役龄或役龄男子,
: 为办理征兵处理或入出国事项,认定其身分需要,
: 申请华侨身分证明书者,"
: 实际上人家说的是役龄或进役龄 人在台湾符合第一项者且符合侨居申请要素
: 可以申请注销护照役男章 这部份 在内政部和兵役科有写详细办法
: 但这条依旧没说 不再台湾设籍过的侨民 在台未设籍居住逾183天二次后不需要当兵
: 另183天两次 即为 一年
: 侨生管理办法中的设籍一年 但其实役龄男性居留满一年即不符合侨居身分
: 取消侨居身分后 亦不符合侨生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国人入境短期停留长期居留及户籍登记作业要点
http://www.ym.edu.tw/fsc/dean63a.html
十七、 入境短期停留人民,其停留期限届满未申请延期或离境者;或入境长期居留人
民,居留期限届满未申请延期或户籍登记者,除依法令应受常备兵役征集者外,由境管局
通知应于十五日内离境,并副知居留地直辖市、县(市)警察局。限期届满仍未离境者,
由境管局通知居留地直辖市、县(市)警察局依相关法令处理,并促其限期离境。
警察机关查获逾期停留或逾期居留人民,除促其离境外,应通知境管局处理。
廿五、 具有役龄男子身分之侨生毕业或因故中途离校,原就读学校应自其毕业或因故
离校之翌日起三十日内造具侨生离校名册通知境管局。境管局于核发第六点第三项人民之
定居证时,应将当事人在台湾地区停留及居留时间通报设籍地直辖市、县(市)政府役政
单位办理征兵处理。
卅二、 在台湾地区无户籍人民最近一次于中华民国八十年六月一日以前持外国护照或
无国籍旅行证件入境后未曾离境,已领有外侨居留证者,除侨生外,
得备齐第九点第一项
各款文件,向侨务委员会申请,核转境管局办理在台湾地区长期居留。
前项人民自台湾地区居留证核发之日起在台湾地区继续居留满一年,得依第十一点规定,
申请在台湾地区户籍登记。
前二项人民在居留未满一年或未办妥户籍登记前出境者,取消其居留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