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叫做鬼扯
你把本国兵役及侨居兵役和外国归化两个规定乱串
※ 引述《geordie (Geordie)》之铭言:
: 这是台湾的役政法规:
: https://goo.gl/hGCa2t
: 一、按我国目前仍采征兵制度,依宪法第20条、兵役法第1条、第3条及第32条规定,
: 具有中华民国国籍并曾在台设有户籍之男子,
: 于年满18岁之翌年1月1日起役,至届满36岁之年12月31日除役前,依法皆有服兵役之义务
针对侨居
十三、役政机关对于归国侨民役男之身分如何认定?
答:归国侨民役男之身分,以申请人取得侨务委员会核发之华侨身分证明书,或持有侨居
身分加签之中华民国护照认定之。而侨居国外之役龄男子申请护照上加签为侨居身分,应
具备下列条件:
1、须于15岁之年12月31日前出境国外。
2、持有效期之中华民国普通护照。
3、取得侨居国有效永久居留权。
4、在国外居住累计满4年,并持有在侨居国连续住满6个月或最近2年每年在侨居地累计居
住8个月以上之证明文件。
5、于接近役龄16岁之年1月1日至18岁之年12月31日期间返国,每年累计未超过183日者。
6、届役龄19岁之年后,尚未具前3、4点条件前,未曾入境。
归国役男认定 根本没有设籍这条件 所以你说设籍才有兵役问题 根本是谎言
事实上役男的认定只有 持中华民国护照与在台湾境内逗留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