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
大纪元
【新闻标题】
抗议亚泥诉愿遭驳回 自救会:封山封路抗争
【完整内文】
【记者徐翠玲/台北报导】反亚泥还我土地自救会等团体21日立法院前抗议亚泥矿权诉愿
遭行政院驳回,并提出矿业改革、撤销亚泥、亚泥挖矿建立停损点、亚泥提出完整退场机
制4项诉求,同时宣告将在亚泥矿业权到期后,于11月23日开始进行封山、封路行动,捍
卫族人土地。
亚泥在花莲县秀林乡富世村太鲁阁族公有保留地进行水泥矿开采,今年11月22日矿权即将
到期,于3月获得矿务局展延20年,引发当地族人、环团等不满抗议,当地太鲁阁族人向
行政院提起诉愿,9月初被驳回。
“诉愿结果不意外。”台湾蛮野心足生态协会祕书长谢孟羽表示,当地族人最在意的是《
原住民族基法》第21条赋予族人的咨商同意参与权。但行政院诉愿委员会却强调,政委张
景森及林万亿2016年11月7日召开的研商会议结论,矿业权展限阶段无须践行《原基法》
第21条,依法做成是有效的。完全不理会原民会主张《原基法》知情同意权,且牺牲族人
权益。后续将以督促《矿业法》修法与提起行政诉讼并进,最晚在10月底会向台北高等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
《矿业法》第31条及第47条是俗称霸王条款。立委黄国昌指出,行政院诉愿委员会驳回亚
泥展限案,从法律角度,亚泥属于持续进行资源利用的行为,必须践行《原基法》21条,
因此这是一个违法的处分。而现行《矿业法》包括霸王条款及违背环境、生态及原住民族
权益的部分,非常多不合理需修正,希望新会期开议后,《矿业法》修法能够早日完成。
立委高志鹏说,这次诉愿驳回理由依据《矿业法》第31条,经济部版本已经拿掉,但没有
三读通过以前都没有用。《矿业法》已经摆进这个会期行政院优先法案,尽快二、三读以
后,才能让这些条款真正的从地球消失。
【新闻连结】
https://goo.gl/QwVaij
【备注心得】
看到那天现场的照片,人数是真的蛮少,应该就是来重申一次诉求吧
难道是他们口中的多数人已经觉得合法,还是觉得矿业法也正在修,所以就在家等待结果
了吗
其实若有回头看看逐条审查修法和公听会的内容,不难发现目前核心主轴都是以《原基法
》这个概念去修《矿业法》,但不知道有没有人觉得这法越修越奇怪?
虽然陈抗的内容根本诡异,但我想也顺便问问大家吧,关于封山封路这样的做法会支持
吗?虽然不知道会封哪一条?也许是苏花公路吧,按照目前人数应该是可以办到。
但我心里终究想着一个法案好不容易有机会可以依新的时代脉络认真修好,难道一定要那
么仓促的通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