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第二场公听会同婚制定伴侣法论述

楼主: slitlamp (一刀)   2016-12-06 12:49:07
奉劝m82不需要如此武断的批评徐医师。
我们当医师都是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
更何况这个议题本来就有分歧,徐医师也都还是我们的前辈,
对这个议题的赞成与反对并不构成徐医师是否够资格担任儿科医师。
我们仍应心平气和的讨论这个议题。
https://goo.gl/l7rFDd
同性家庭养育对儿童没影响吗
曾淑贤/中原大学特教系副教授
在最近几周剧烈的同性婚姻争议中,除了平等权的论战以外,另一个最多被提到的观点是
关于孩童养育与教育的问题。对于反同人士的质疑,许多支持同婚的人士举证历历,指出
国外研究结果一致支持同性家庭与异性恋家庭养育儿女的结果无异,仿佛这已经不该是个
议题,只是反映出对方的歧视与偏见。
现有研究方法的限制
但是,从教育学研究的观点来看,每一个可能影响孩童的政策本来就需要有更完整仔细的
样本追踪,评估孩童发展阶段与其照顾家庭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才能得到比较有说服力
的结论。这方面的研究方法多半并非是以性别或社会学研究为主的学者所熟悉的,也因此
让大众对其结果可能有误判的空间。
事实上,目前这些研究结果几乎都有另外一个非常重要,却鲜少被指出的一致性,就是碍
于同性伴侣收养的个案量少分布又广,这些研究都难以有代表性的取样,也难以配对比较
或施测评估,以致于这类研究相较于其他教育研究的可信度较低(Eggebeen, 2012)。例如
:美国心理学会APA在2005年支持同性婚姻的摘要中指出:“没有一份研究发现女同性恋
者或男同性恋者家长的孩子,对比异性恋家长的孩子,在任何重要方面上有不利之处。”
但是,许多学者却发现其所引述的59份研究都不成熟且有许多严重瑕疵和限制 (Amato,
2012; Eggebeen, 2012)。支持此声明的学者当然也知道此事,却认为不成熟的知识总比
完全不了解好“some knowledge about a topic is better than no knowledge” (p.
772,Amato, 2012),因而听在支持者耳中,就容易被过度解读为“毫无差异”的结论。
笔者再以支持者最常引用的数据来源UCLA William’s Institute(美国长期追踪性别议题
最具权威地位的研究机构)为例,其最新的研究报告(Bos, Knox, van Rijn-van
Gelderen, Gartrell, 2016)中仅有156个同性家庭访谈样本,占其总随机样本(95,677家)
约千分之1.6的比例(低于实际有养育孩子的同性家庭比例)。而做过家庭访谈研究的人都
知道,愿意在电访中表态的特殊样本往往也是比较有自信或是持有显明立场的,因此此样
本的代表性可能是值得更多斟酌的。
此外,此论文的研究者先将这156个同性家庭中排除掉有经历家庭变动(离婚或分居)的50
个(占总数近三分之一),仅使用最后95个女同志所组成的家庭为样本,以致未能呈现所有
同性家庭的样貌。最后,此研究对于孩童受影响评估的测量方式,竟然只是使用仅有四个
0-5分的家长自陈问题:“请问您的孩子:1.多健康?2. 多不快乐?3. 面对问题时多冷
静?4.写作业时多需要协助?”相信任何人都看得出,用这样简单的提问来判断孩童的发
展是相当不完整的,而且很容易受到主观立场影响。因此,我们不应该过分依赖于这份研
究而无条件地支持同性伴侣养育。
同性家庭的高变动率
但类似被排除的样本在稍早Potter (2012) 的研究中反而被纳入了。他们从全美国幼儿园
的六岁孩童中随机抽样19107位学童,于1998年开始追踪到这批孩童八年级(相当于国中二
年级,共九年时间)。根据其数学及阅读成就测验表现来判断孩童的学习成果。结果显示
,一开始成长于同性家庭和单亲家庭的孩子,后来在学科表现都比一般双亲家庭差。进一
步阶层分析(HLM)发现孩子落后的原因可以被家庭后来的变动次数所解释。家庭关系不稳
定显然对学习有负面影响(Rosenfeld, 2015),而单亲和同性家庭的孩子皆需要额外的关
注与支持。当然这个研究也仍然有类似样本数不足的限制,但其掌握到同志伴侣抚养的孩
子比例还是比UCLA的样本高出两倍以上。
此外,Potter的个案到八年级时,85%的同志家长已经分手(事实上,女同志伴侣是100%离
异),相较于一般家庭的69%高出许多。其实已经有许多研究文献一致性地证实,同性家庭
的变动率远高于一般家庭,特别是女同志家庭(Schumm, 2016)。荷兰统计局(2015)的十年
追踪报告亦显示女同志的离婚率是男同志的两倍,但其养育儿女的意愿却明显高出许多。
对儿童性倾向认同的影响
最后,同性养育对孩子发展和学习之影响程度虽然仍待更多严谨的研究确认,但在引导和
鼓励同性倾向的结果十分明显(因为亲身的示范)。统整诸多研究结果可推估约有40%同性
家庭的青少年认同自己是LGBT,是同侪的三倍以上(Schumm, 2016)。如果这些孩子因这样
的引导更认同自己的同性倾向,进而接受自己而活出更好的生命品质,我们应当乐见其成

只可惜,不胜枚举的追踪研究显示,即使在对LGBT高度接纳的国家,其成人族群仍有显著
较高的性别流动、高忧郁症、焦虑症、自杀倾向、与药瘾问题等等(Plöderl&
Tremblay, 2015),显示这些在同性伴侣家庭中成长的孩子也有更高的比例会承受并继续
依循这样因性别流动与关系变动所带来的风险。这结果不可能全部都推诿于社会的歧视所
致,需要有更多与更持久的观察才能逐渐厘清。
我们的孩子也要加入这个实验吗?
其实,婚姻如果只是两个成年人彼此间对共同生活或亲密关系的约定,本来就应该不分性
别地予以平等对待,而这也是笔者与许多支持同性婚姻者所共同期待的。但是在台湾社会
的文化脉络下,目前的同性婚姻修法也必然与下一代养育相关连,并非“只是两个成年人
的事情”。这部分就需要有更仔细的评估。
因此,身为教育研究者,在面对台湾近期可能要考虑开放同性婚姻与收养的时间点,笔者
不禁要问我们社会是否已充分掌握可能的假设与风险,因而愿意一同参与这样在西方国家
仍未完成的实验方案?而谁又可以为那些性倾向认同可能被误导,因而面临婚姻家庭更高
变动风险的孩子负责?在保障同志朋友的权益与降低孩童可能受到的不必要影响之间,如
何拿捏准确合适的作法,是需要我们更谨慎地评估的,而非只是一昧的支持或反对。
作者: dreamnook (亚龙)   2016-12-06 14:06:00
无异:好的时候一样好,烂的时候一样烂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6-12-06 17:47:00
不构成反对理由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6-12-06 19:18:00
赞成修民法 也赞成这篇的某些观点 但觉得其实根本搞错重点根本的问题在于 待收养的孩童会长大 时候到了也不必收养了而始终还有那么多孩童等待收养 而不是需求大于供给除非证据显示机构抚养优于同志家庭 不然反对是想照顾谁?
作者: microXD (XD)   2016-12-07 02:06:00
帮推认识较年长的医师大部分都觉得直接改民法冲太过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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