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lmotze (On my way)
2016-10-11 01:07:14以立法动机来看电业法的话, 以价制量是一个目的,
另一个目的是要引入民间资金.
一个现实是, 台电坐拥庞大资产的同时, 负债也很高.
在核四无法运转的时候, 核一核二却即将除役.
这使得台湾的电力供应开始出现不足的危机.
但即使要兴建新的电厂, 台电本身的财务状况是否能允许呢??
台电有再次大量举债的能力吗??
或者是社会可以容许以国有资金挹注??
这是个残酷的现状. 不管未来要再次拥抱核能也好,
走向绿能也罢, 或者是持续改进火力发电.
台电都不见得有那么多资金可以继续往前走.
因此以电业法建立一个能吸引民间资金投入的环境,
一方面以价制量, 一方面补足产能, 就是一个可以尝试的方法.
假如有人要坚持继续由台电一肩扛起台湾的电力供应,
那就必须要解决一个问题. 台电的钱, 要从哪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