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 台南铁路地下化告诉你,政府为什么习惯强

楼主: elmotze (On my way)   2016-09-08 22:02:01
※ 引述《Haemoglobin (血红蛋白)》之铭言:
: 以下引用elmotze你所引用的
: https://www.moj.gov.tw/HitCounter.asp?xItem=102927&ixCuAttach=20855
: 第二页中段:
: “三、与其他民众参与制度之比较
: 基于所谓民主原则、法治国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及权力分立原则考量,现代国家
: 均强调民众参与机制,其系指一般社会大众透过法定或非法定之方式,参与公共政策
: 之制作、审查及监督等阶段,包括民众之意见表示在内,尤其是环境影响评估之公共
: 参与。实务上为了能让人民在行政机关作成行政行为前,可以透过许多方式提供意
: 见,例如陈述意见、公听会、说明会等不同概念,均属广义之民众参与,其与听证具
: 有同样功能,惟其与听证之内涵大不相同,兹简要分析其异同如下。”
: 以及第三页中段:
: “4、效力不同
: 依本法第108 条第1 项规定:‘行政机关作成经听证之行政处分时,除依第四十
: 三条之规定外,并应斟酌全部听证之结果。
: 但法规明定应依听证纪录作成处分者,从其规定。’
: 故行政机关于作成应经听证之行政处分时应斟酌听证结果,法规如有特别
: 规定,听证纪录将拘束行政机关之裁量权限。是以有学者及实务界人士曾建议在本法
: 宜明定‘听证’之明确效力规定,颇有斟酌余地。反之,公听会对行政机关一般认为
: 并无一定之法拘束力。”
: “请不要拿你自己脑袋里幻想出来的听证程序来跟别人讨论”这句话还你,谢谢。
阁下坚持要有听证程序, 原理由是土地征收与都更同样影响人民权益.
现在理由变成了, "听证程序与公听会等有所不同"??
阁下所引用的部分,是在该文第二页"(二)公听会、座谈会或说明会"
项下, 是在陈述三者的异同之处.
阁下却引用来试图反驳"听证程序与陈述意见本质相同"此一论点,
这显然是一个非常不诚实的态度.
就在阁下引用之处的上方一点的地方, 原作者是如此陈述的.
"听证在本法之设计是一套完整而正式的程序,基本上是类似司法审判之
言词辩论程序。至于陈述意见在德文虽然和听证是同义,但我国立法时刻
意将其区分为二种当事人参与之程序。
在“陈述意见”所思考重点在于程序简化与合目的性之要求下,希望程序
尽可能快速以及避免不必要之浪费,故依本法第 106 条第 1 项规定,
人民得以言词向行政机关陈述意见代替陈述书之提出。"
简言之, 陈述意见就是听证程序的简化版本. 两者目的是相同的,
只是程序的规定上有所不同. 此点前文已一再叙及.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09-08 22:09:00
好你让我再度反省我的表达能力很差这件事惹 orz首先,我的理由并没有“变成”听证程序跟其它不一样我从一开始就确信不同,只是想跟你确认你的概念如何我只能说你对你的引文理解彻底错了,但很抱歉我没有力气解释囧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6-09-08 22:17:00
楼上一开始的主张不就是要开听证会跑这程序跑到你爽为止吗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09-08 23:03:00
即使没有明定应依听证作成处分,听证在法规上还是跟公听会及说明会存在差异。还有,你本文内容最明显的问题是:就算陈述意见确实是简化的听证,或是目的相同,但效果就是不同。除了听证108条的效果之外,公听说明陈述意见等皆无。最后虽然我不了解南铁案具体情况,但想提出个比较是纯好奇的怀疑:如果听证会做下去的效果真的跟其它的没有差异,为什么南市府连摆个样子都不敢呢?@@***第五行补字→除了听证“有”108条的效果外***我很前面就提到我不了解具体状况,所以我不会特别评论你对案子本身的评价。还有我一开始确实没有注意到法律上有所谓的“陈述意见”,但你提出之后我翻了条文,事实上陈述意见跟听证还是不同的东西。更细一点说,我在这篇之前没有发觉陈述意见是法律名词的原因在于它听起来跟口语的用词太像了。你比较早先的文章除了一次引号过“陈述意见”之外,对于意见的用法(至少被我)感觉像是没有法律效力。好,这多少代表我也认同陈述意见的效果只是参考。但听证在这个意义上就跟陈述意见不同了。
作者: gundamf91 (还在想)   2016-09-09 00:11:00
怪了为什么坚持陈述意见和听证"有非常不同"?我的行政法老师的看法和elmo兄一样啊?
作者: kuopohung ((风之过客)在场的缺席)   2016-09-09 20:24:00
你该不会是上林清的行政法的课把听证,公听会,陈述意见全部画上等号吧?他的这部分内容是错的。
楼主: elmotze (On my way)   2016-09-11 17:58:00
是. 全世界都错了, 只有你对是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