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unezSu (Munez)》之铭言:
: 更进一步说,题目是假定的,对于联合国之运作是较无相关的,主要是"应该",或是"需
: 要"而对象是全世界
联合国“应该”推动废除死刑,一些论点来自联合国成立时所标榜追求的“四大自由”
和从之而来的世界人权宣言、人权两公约。
这是联合国成立以来的宗旨之一,也是联合国应该做的工作之一。(工作有没有效果另
论,不该因为联合国维和常常失败就说联合国不该维和吧?或者说,不能因为医生的工
作最后一定失败(人必有一死),所以不该有医生存在)
另一个或许可以参考的论点,是欧盟区域内的废死。
欧盟统合过程中,废除死刑是每一个加入欧盟的国家都要做的事。听过一个原因是欧盟
各国的习俗和法令不同,也因此对罪/刑的规定都不同。
在某国/某地因为长久的习惯法形成的刑罚制度,对不明白的外地人/外国人,有触法
的可能。若是死刑仍存在,可能会有外国/地人在某国/地做了某件在其本国不算罪的
事,却因此被判死刑,这会引发国际上的纠纷或甚至民族主义仇恨。
为了避免这样的纠纷引发欧盟会员国间的紧张对立,因此欧盟内部会员国皆废除死刑,
避免死刑这样不可回复性的刑罚。
: 再加上反方其实无法一直紧咬同一论点
: 在第一论点后,正方回击,之后第二论点重复是扣分的。(规则问题)
: 结语可以再提但是通常是结论
: 基本上我个人认为攻击联合果反而不是聪明的决定
: ,跳脱主体(死刑)是不太正确的
: 然而目前我比较怕的是经济问题,监狱维持费
: 我打算用官司花费来反击,在美国,跟某些国家
: (我找到文献还未详读)
: 打官司,听证等,政府花的费用是比养犯人一辈子还多的
: 当然也不是很强力的回击,但之后再补齐吧
: 其实我大概模拟了25个反方论点,试着找出反击方式
: 最后,感谢回信
: PS. 本人是支持死刑的
死刑判决常需要反复、再三的审判过程确认。但再严谨的审判过程,仍存在误判误刑的
机率,也就是被误判死刑/误杀的机率不为零。发现误判误杀后的国赔乘上误判机率可
以得到死刑执行的机会成本,加上审判过程、监禁和执刑花费的金钱可以算是维持死刑
所需要付出的成本。
同样的,可以算出终身监禁或长期监禁的维护成本。这样作出的成本比较,一些报告说
是维持死刑的成本较高。
对比下,死刑对重罪/犯罪率的威吓作用,长期以来有许多研究表示“没有明确关联”
(参考 http://elysii.net/4836 本文及底下的讨论)
一个成本比较大又没有明确效果的刑罚,是否有继续维持的价值?个人认为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