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死到临头快被“电业法”给卖了还毫无

楼主: a2379928   2016-07-25 01:19:12
: → a2379928: 怎么看目前的修法就是把现成电网的电网直接给财团用呀 07/24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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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yxx: 我到现在还没看到现在修法的内容。
: 请问你看到哪一条说把现成电网的电网直接给财团?
我说这位x老兄,你也帮帮忙。你在版上为电力自由化法案大力护航,结果连一次修法的
内容都没看过??
电业法修正总草案
http://goo.gl/zVsC2C
电业将划分为 发电业(又分为火力发电,核能,水力发电)、电力网业及售电业。
第五页第五条:
第五条 电力网业应为国营,以一家为限,其业务范围涵盖全国。
设置核能发电之发电业与容量在二万瓩以上之水力发电业,以公营为限。但经
电业管制机关核准者,不在此限。
前项所称公营,指政府出资,且政府资金超过百分之五十者。由公营事业转投资,其出
资合计超过百分之五十者亦同。
第六条
电力网业依前项规定与发电业分割为不同公司后,不得兼营其他电业。
简单来说:
1.台电为电力网业公司,不得在经营其他发电和售电事业。而且电网只有台电一家
,别家不能铺设,换句话说就是台电负责铺设电网,供其他民营发电公司使用。
2.火力发电往后会转为100%民营经营
3.核能和水力发电事业,台电亦不能经营。但是可由台电的转投资企业和政府资金投入使
得公营资金达50%以上。民间投资核能和水力发电比例,最高可到49.9%
(这要有点钻漏洞的才看的懂。)
这样的法案我看了都冷汗直流。这法案其实很早就成行,但两年前就搁置了。结果现在DD
P执政要重推,甚至连三年后开始卖电厂的时程都说出口了!真的有这么急着卖电厂,到
底为哪桩?
作者: tisen (有人密报你猜是谁)   2016-07-25 06:34:00
人家反核欸XD经电业管制机关核准,民间大概可以在各核电厂机组预备用地盖民营机组,快逃啊XD大概也可看到政府出资51%,民间出资49%的核能发电....有民间投资人在的话,一定是最赚钱的XD
楼主: a2379928   2016-07-25 08:33:00
而且核能那条那个但书:....经电业管制机关核准者,不在此限。本来能让民间资金参与核能就很不对了,结果还加个开后门条款。所以如果主管机关允许,远东是能掌核能电厂的,根本无耻!
作者: yudaka (〥 会须一饮三百杯)   2016-07-25 08:58:00
本板 #1K0yZBgJ,前年就预言过类似的事情会发生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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