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国家的魔戒:集会游行保障法相关心得探讨

楼主: offish (offish)   2016-07-18 00: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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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昺仑 脸书
【文章标题】
国家的魔戒: 集会游行保障法相关心得探讨
【完整内文】
最近一直很在意集游法修法,毕竟过去我自己也是一天到晚被举牌的人,每次听到方
仰宁等人的广播就既气愤又好笑。
想到反核占领忠孝西的隔天早上,仰宁一面说请“现场的好朋友赶快回家”一面用强
力水柱攻击我们,远比库柏力克的黑色电影更幽默一百倍。
所以最后我想了很久,决定趁著假日整理一下集游法修法相关过程及我自己的心得:
在立法院这个会期开始,民进党很积极开始想要修正集游法,有非常多立委提出版本
,其中有行政院版本(强制报备)、林淑芬版本(废止集游法)、郑丽君版本(集游
保障法)、苏治芬版本、陈亭妃版本等等。
(各版本详见连结)http://tinyurl.com/hhsya55
林淑芬版本提议废止集游法。在2016年3月17日内政委员会上,他有提出他的理念:
(林淑芬影音连结)http://ivod.ly.gov.tw/Play/VOD/86585/300K/Y
“在野的时候提废止,在朝变成严加管理人民集会游行,
 这就是国家机器掌权者的魔戒,而且脱不掉。”
另外林淑芬也说了:“所以我支持废止集会游行法,除非集会游行法真的可以修到全
部改为报备的精神,而且不会有国家机器管制、箝制人民集会游行任何不当借口的空
间产生,那时候我们就同意这样的修正案,否则,如果按照现在内政部的版本,或者
未来不晓得谁要接任部长,不过到目前为止,当权者的观点和立场,如果都没有变,
则我们是不能接受的。谢谢。”
但是这个版本在审查的过程中,委员会共识是不采取废除,但积极保障及游行权利的
态度,所以林淑芬版本没有被采纳。
再来就是郑丽君主提案版本,这个版本的共同提案人其实很多,有:顾立雄、陈其迈
、叶宜津、蔡培慧、尤美女、林俊宪,加上连署共35人。算是民进党内比较有共识的
版本。 郑版想要翻转这部法案的精神,使其从“控制”变成“保障”。所以此版取
消罚则、取消禁制区、取消命令解散,若有“失序”问题再用行政法规或者刑法论处
。比方说,未来公民想要何时上街、何地上街都可以,警察也不能用集游保障法排除
任何行动者。
所以要说顾立雄及尤美女等立委将集游法修恶,也不是很正确的说法,因为一开始他
们提的草案和公民团体的期待应该是一致的。
但问题就出现在审查过程当中,经过内政委员会两个月的审查,在 5月20日前讨论出
了一个名为“集会游行保障法”的新版本,里面大多遵循郑版的精神。但里面关于禁
制区及命令解散这两个重要的规定细节莫衷一是,保留协商。我们姑且把这个版本叫
做“5月版本”。(连结附件)http://tinyurl.com/zdvncvj
5月版本的讨论过程非常漫长,其中针对禁制区及强制排除的规定,做了非常多的攻
防。为了了解攻防的过程,我也将文字纪录及会议录影研究了一下。
集游法审查主要大致上有几次:
3月17日,内政委员会质询。大致上是由各个委员轮流质询前内政部长陈威仁。
林淑芬和郑丽君掷地有声的发言就是在这一天。
(视讯及会议记录连结)http://tinyurl.com/jnb8vup
4月25日的审查会议。这次的审查会议,基本上就是陈其迈、郑丽君、顾立雄、尤美
女等提案立委跟前警政署长在谈判的过程。但中间的转折就是大家趋向接受禁制区的
范围,还有接受强制排除个人的做法。
(会议记录)http://tinyurl.com/zxwhsf5
5月9日,委员会第二次审查。
(会议记录)http://tinyurl.com/jpke3nb
5月12日,最后一次审查。黄国昌有在场表示反对禁制区。
(会议记录)http://tinyurl.com/zocedek
我读完这些会议记录的心得,就是我认为在审查过程中,立委们都没有非常坚持自己
的修正草案。就是你一言我一语,然后警政署长建议说还是要有禁制区、解散权,大
家就开始进入禁制区的细节了。但是郑版草案明明有把废除理由写得很清楚,为什么
开始讨论起来就放弃了呢?
比方说4月25日审查会议上,其中有一段发言是这样:
郑委员丽君:我们现在是要修集会游行保障法,我们如果修到他们连在门口都不能抗
议,我真的也不知道怎么对社会说明。
主席:是啦!这个……
郑委员丽君:这个还是要请各位委员考量,我们如果修一个保障法,结果他们连在我
们立法院门口行政院门口也不能抗议的话,因为按照院版他们是有权力划设安全距离
的,一划设以后可能就不能在那里抗议了,这个要如何向社会说明?
郑委员确实有说出自己的理念。但奇怪的是,接下来所有委员还是都接受警政署的说
法,慢慢朝制定禁制区去规定。最后陈其迈也表示要将医疗机构放进禁制区里面(虽
然陈亭妃版本只有提到急诊室)。这中间的转折,跟当初他们提案的精神,似乎没有
什么直接的关联。
甚至会议记录里有一段,顾立雄就直开口说要拿掉他自己提出的第15条修正案:“第
十五条——公务员或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妨害集会、游行之进行者,虽非财产上
之损害,被害人亦得请求赔偿相当之金额。”以下是过程讨论:
主席:…第三十一条,顾委员认为如何?
顾委员立雄:我看不用了。
主席:这条不用了吗?
顾委员立雄:郑委员版本的第十五条是指这个吗?
主席:“虽非财产上之损害,被害人亦得请求赔偿相当之金额。”这是什么意思?
顾委员立雄:我看不用了。
主席:删掉吗?
顾委员立雄:好,删掉。
这其实是一条很重要的保障条款,被国家暴力侵犯者可以申请赔偿,这一条放在集游
法里有特别的意义,要拿掉至少大家也讨论一下、商量一下,毕竟这是委员自己送上
来的草案。不知道大家是累了还是怎样,突然就用“我看不用了”当理由砍掉,关于
这一条法案的审议感觉实在太草率。
另外,根据我看到,一名吴奕萱小姐的文章指出修法妥协的过程:“因为行政院、国
安单位的说明与坚持、立委大大们的争执拉锯。”感觉上是非常不得已、抵抗过后的
妥协。但根据 5月12日的会议记录,其实也不是国安单位单方面坚持,而是在一个算
是平顺的讨论下进行的修正,例如以下对话:
主席:还要会勘吗?难道现在要去会勘吗?本席向各位提出建议,到公园路是 300公
尺,如果定 300公尺而到公园路的话会有一个好处,因为公园路是横的,这条路不会
被围住,还是可以让车辆通行。如果我们的选择是要把公园路围起来,不管是规定
100公尺或 150公尺都一样,那公园路就被围住了。其实本席是比较考虑到交通的问
题,定为 150公尺或 300公尺应该都还好。
徐组长文豪:现在集会游行时公凯口的现况,公园路还是可以让车辆通行。
主席:如果公园路也围住,就会影响整个博爱特区;如果公园路还是可以让车辆通行
,对交通的冲击就会比较小,简单讲就是这样。
感觉是有很多商量空间的,也不是完全都是国安单位太强势或怎样,委员本身就不是
很坚持吧。其实我认为,总统府跟行政院划设禁制区的理由,用“国家安全”来解释
也是很难说服人,因为如果真的是想要攻击总统、官员的凶手,完全不会透过集会游
行的方式来达到目的吧。
接着,“5月版本”在5月20日送出委员会后,交由党团协商。经过7月1日党团协商之
后得出一个新的版本(但是我在立法院议案整合系统里面找不到该次党团协商的资料
跟视讯,公报也还未出刊,我是参考唐玉盈的资料(连结) https://goo.gl/ZceyMQ
,才知道“ 7月版本”的内容是什么,但尚未得知会议详情。
而因为资料不足的关系,一般人民实在也无法理解,到底党团协商之后,为什么规定
好像又改得更严格了一点?一连串的问号都得不到很实际的解释,大概只知道立委们
协商非常辛苦,在理想与现实中艰难对抗与妥协,但实际上理由还是不清不楚。
比方七月版本说:行政院禁制区从50公尺缩小到30公尺,但其实30公尺,就是恰好行
政院围墙到忠孝东路对面的距离,就算从内部起算,也涵盖了一办的忠孝东路,所以
就是一个恰好不能让民众到行政院抗议的距离。
行政院外墙延伸30公尺,几乎等于涵盖了整条忠孝东路。
原本 300公尺看似非常严苛,但实务操作上,近年来警察值勤并没有用 300公尺去认
定。行政院周遭 300公尺是涵盖到立法院济南路的距离,这种规定在实务上本身就不
可能做到,一般警方认定的排除区域都还是在 30到 50公尺范围内,所以要说修法后
禁制区标准虽然有放宽,但实务上却没有差很多。
总而言之,我阅读了手边可能找到的相关资料,整理两点意见:
1. 原本民进党立委的修正草案,立意是很好的。远胜于行政院版本。
2. 协商过程中,除了自由报备制有通过之外,禁制区和强制排除都被保留下来。就
算看了会议记录,也是不懂为什么委员们会这么不在意自己草案一再地退缩。
3. “ 7月版本”的问题就是:目前警察只要取得县市首长代理人的授权,就可以越
过禁制区、妨碍人身自由、阻碍交通等理由来驱离人民。然后虽然没有罚则,但驱离
过程还是可能会和民众发生肢体冲突,这就很容易进入妨碍公务等刑事层面,王钟铭
就是这样被判刑的。
过去因为常常触犯集游法的关系,所以我对修法过程特别在意。这部集游法所约束的
往往都是穷尽救济手段后,仍然无法争取应有权益的人民,或者有冤难诉的一般大众
。希望立法院还是能守住“集游保障”的立法精神,而不是50%、80%,修到多少的
讨价还价,重点是“保障”啊。唉难道我们今天纪念郑南榕,只能说出“坚持百分之
五十的言论自由”吗?
(首图为2008,陈云林来台事件,学生在行政院前静坐抗议。)
附上一段2014年4月11日,民众在中正一分局外面呐喊废除集游法的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38gPwJtGRQ
【转录连结】
https://fb.com/notes/江昺仑/1486762488004402
【转录心得】
我自己追集游法修法只追到4月25日那次会议,现在修成这样坦白说我很意外…
起初的郑丽君版本其实编得很好,而失去执政的国民党基本上躺平,连开会都没来当
然没在管怎样修法。因此在应该会以郑版为主的猜测下,我就没再关注这个议题。
结果没想到后来面对行政机关步步退让,集会游行保障法名字没变,但保护集会自由
的精神却剩下一半不到。
大概就是林淑芬讲的:“在野的时候提废止,在朝变成严加管理人民集会游行,这就
是国家机器掌权者的魔戒,而且脱不掉。”
也许看上去还可以吃,但变质的速度仍是超乎想像。
作者: acidrain (一作品一本命推广)   2016-07-18 00:32:00
看起来DPP很快的就会接受到人民真正的意志了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6-07-18 07:22:00
果然是魔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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