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动员] 【什么都是假的,打压集游自由才是真的】

楼主: ifulita (和泉政宗)   2016-07-15 16:39:10
※ 引述《wetteland ( )》之铭言:
: 这完全是误导。
: 集游法准备三读的草案,
: 比现在进步非常多,
: 现制 新法
: 名称 集会游行法修法 集会游行保障法
: 制度 申请许可 自愿报备
: 禁 总统府 300公尺 300公尺
: 国际机场、港口 300公尺 100公尺
: 重要军事设施 300公尺 100公尺
: 制 总统副总统官邸 300公尺 50公尺
: 行政院考试院司法院法院检察署 300公尺 30公尺
: 各国使领馆 50公尺 30公尺
: 区 医疗机构 无 30公尺
: 协助、保护人员标识 无 应标识,不得遮蔽
: 强制作为 命令解散 强制排除
: 罚则 有 无
你知道本来在委员会里讨论时有确定总统府的禁制区范围要缩小到150公尺吗?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45038
根据现行法规定,若要在总统府、行政院、重要军事设施地区等周边举行集会、游行,禁
制区的安全距离为300公尺,民进党立委陈其迈等人一致认为应缩减,经过讨论决定总统
府周边的禁制区距离减半为150公尺;国际机场、港口及重要军事设施地区减为100公尺;
行政院、考试院、正副总统官邸、各级法院,各国驻华使馆、代表机构、国际组织驻华机
构及其馆长官邸及医疗院所均为50公尺。
麻烦请解释一下为什么原来在委员会里面说好的东西,
到了朝野协商结束出来要三读了却又变回去了?
作者: wyytwo (平安喜乐)   2016-07-15 16:42:00
总统府300我觉得还好说 这是安全考量
楼主: ifulita (和泉政宗)   2016-07-15 16:55:00
问题是本来说缩减到150也OK啊,为什么后来又变卦了?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7-15 17:15:00
问题是强制排除下定义的标准对照过去几件事件,路过第一分局(X) 占领立院(X) 行政院(X)
作者: wyytwo (平安喜乐)   2016-07-15 17:20:00
如果这些本来可以现在不可以 那就会遭人非议了
作者: chipher (紫星)   2016-07-15 17:21:00
300公尺还好吧,总统府安全标准高是应该的
作者: wyytwo (平安喜乐)   2016-07-15 17:22:00
可是现制不可以大家还不是照游行对喔 现制不行 现在只是没有改 那也还好阿因为是总统府 所以比较注意安全啊
楼主: ifulita (和泉政宗)   2016-07-15 17:30:00
所以当初委员会为什么会愿意通过放宽到150公尺?
作者: wyytwo (平安喜乐)   2016-07-15 17:32:00
可能有人提 还没细想吧
楼主: ifulita (和泉政宗)   2016-07-15 17:34:00
当初在委员会里针对总统府是否放宽有仔细讨论喔陈其迈自己同意应该要放宽的
作者: wyytwo (平安喜乐)   2016-07-15 17:35:00
后来发觉有危险 所以取消 这很常见阿
楼主: ifulita (和泉政宗)   2016-07-15 17:40:00
所以你是想说当初在委员会里DPP立委们随便讨论一下就说要放宽,后来就后悔了不放宽了?
作者: chipher (紫星)   2016-07-15 20:23:00
争这个很无聊,其他都开放了,只有一个总统府维持300,对抗争是有什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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