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郑捷案及死刑之不可废

楼主: A6 (短ID真好)   2016-05-18 16:23:13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铭言:
: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长)》之铭言:
: 假设此个案回到杀人前的时空,
: 然后他清楚的认知到这个案子做下去会被判死刑. 那他就不会犯罪吗??
: 显然这是没有办法确定的事情, 阁下的论点是基于一种假设.
: 但是就客观事实来看, 死刑确实是存在的, 犯罪者也杀了人.
你怎么不放到 汤姆熊 龚重安 还有哪个砍头的来看看
如果知道会判死刑 他们会不会去做...
特别是前两个他们就是觉得不会判死刑才去做的
如果他们知道会被判死刑 他们会去做?
死刑或法律的惩罚本来就对少数极端反社会人士缺发约束力
但你这样就能说法律惩罚无用 不需要法律惩罚?
当然不是 多数情况下 对多数正常人法律的惩罚是有约束的
: "有死刑存在而犯罪者杀人, 可知死刑有吓阻力."
: 这是一个非常荒谬的推论.
: 而且就这个案例来看, 把"判死刑"改成"判二十五年",
: 也可以达成"超出犯人预期之外"的刑罚效果.
你这个假设是判决只和犯人有关系 是给已经犯罪犯人判刑 "预期"让他不敢在犯
然而我觉得判决或死刑结果 不并只是给犯人一个人看的
而是给社会上的一般人或准备将要犯罪的人看的
: : 当然这是个案,但足以证明
: : "所有可供研究的死刑案例都是死刑吓阻力不存在的证明"就是谬论了,
: : 当然也足以把李茂生的头砍掉了...
: : (李茂生说死刑有吓阻力,他的头要砍下来让人当椅子坐)
: 很多人在讨论死刑吓阻力的问题时,
: 会把"人会怕死"当成"死刑有吓阻力".
: 阁下似乎也在其内.
近期都可以找到一堆 死刑没吓阻力的反证了...
作者: luerke   2016-05-18 17:02:00
其实我还蛮好奇“杀一两个不会判死”这种明显是挑衅的话怎么会一直被拿来做为凶手怕死刑的依据的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05-18 17:44:00
若看判决书,法官花了很大的篇幅去辩证这句话真假最后心证认为该嫌为想要激怒法官检察官判死的逆转结论。不过其实也是想太多,该嫌有精神病史就足够引用两公约免死了,可能该句话被媒体渲染很大使得法官自觉有必要对此做个阐述吧@@
作者: link1234 (老谢看天下)   2016-05-18 19:17:00
之前一直听说,法界判案是杀两个以上才会判死?一直想求证这点!http://goo.gl/bO3NxH应该向法务部求证这点, 如果真如上述所说,完全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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