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郑捷案及死刑之不可废

楼主: elmotze (On my way)   2016-05-18 13:50:54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长)》之铭言:
: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铭言:
: : 所有可供研究的死刑案例都是死刑吓阻力不存在的证明.
: : 死刑存在, 但他们依旧杀人. 所以这种方法是不可行的.
: 答错。
: 我上次就有举过一个案例,有个家伙因为认为自己只会被判七年,
: 所以犯下残忍的杀人案,后来他被判死刑,马上就开始害怕了...
: 这证明死刑对某些人(人渣?)还是有吓阻力的。
: 假使这人渣不认为自己"只会被判七年",他还会杀人吗?
假设此个案回到杀人前的时空,
然后他清楚的认知到这个案子做下去会被判死刑. 那他就不会犯罪吗??
显然这是没有办法确定的事情, 阁下的论点是基于一种假设.
但是就客观事实来看, 死刑确实是存在的, 犯罪者也杀了人.
"有死刑存在而犯罪者杀人, 可知死刑有吓阻力."
这是一个非常荒谬的推论.
而且就这个案例来看, 把"判死刑"改成"判二十五年",
也可以达成"超出犯人预期之外"的刑罚效果.
: 当然这是个案,但足以证明
: "所有可供研究的死刑案例都是死刑吓阻力不存在的证明"就是谬论了,
: 当然也足以把李茂生的头砍掉了...
: (李茂生说死刑有吓阻力,他的头要砍下来让人当椅子坐)
很多人在讨论死刑吓阻力的问题时,
会把"人会怕死"当成"死刑有吓阻力".
阁下似乎也在其内.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6-05-18 13:53:00
怕死不就是一种吓阻力?以这个案例来说,判七年显然没有威吓效果,但死刑有.因为犯人对七年并不感到恐惧,但对死刑却感到恐惧。所以用这个案例而言,死刑确实有威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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