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集游保障法》初审通过 “路过”合法化

楼主: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6-05-12 19:56:11
【媒体来源】苹果日报
【新闻标题】《集游保障法》初审通过 “路过”合法化
【完整内文】内政委员会初审《集游法》修正草案。
曾盈瑜摄
http://imgur.com/wnf9XPX
2016年05月12日17:40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下午初审通过《集游法》修正草案,
法案名改为《集会游行保障法》,从现行“许可制”改“自愿报备制”,
以后就算没有路权,还是可以集会游行,等于是“路过”合法化,
初审并删除所有罚则,
未来集会游行得由负责人在举行前6到30日以内书面向地方政府报备,请求协助保护。
若情势紧急无法提前报备,地方政府也应给予必要协助与保护。
绿委顾立雄赞,这是跨时代的法律。
召委陈其迈也说,这个案子在立法院走了20年,希望大家互相鼓掌。
今天委员会初审改为自愿报备制之后,若同时间地点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集会游行,
由地方政府协调,有场所使用文件的集会游行者优先使用;
若双方均没使用文件又协调不成,则由地方政府划定范围后抽签决定,
地方政府有权设安全警戒线与隔离区,保障集会游行和平进行。
此外,有关重要机关安全距离、命令解散权改名强制排除的条文则保留送朝野协商。
条文也规定,地方主管机关为了协助、保护集会游行而派到现场的人,
应该配戴足以辨识身分的标识,不得遮蔽。
委员会并要求警政署就这个部分回去整理好意见,待朝野协商时提出,
以利写入立法说明栏。
(曾盈瑜/台北报导)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审查集会游行法,警政署长陈国恩说明辨识镇暴警察的三个方式。
黄世宏摄
http://imgur.com/BPfGdzf
【新闻连结】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60512/859910/
【备注心得】路过不再是黑道或某特定人士的特权囉,
也希望法律真的能保护人民,不要再有看不到臂章自称警察黑衣人出现。
作者: acidrain (一作品一本命推广)   2016-05-12 20:36:00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05-13 1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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