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渔业资源枯竭的问题,我曾花时间研究过;
以目前的做法,都是消极的要求渔民不要过度补捞、不要用违法的渔具并配合永续的鱼苗
流放回海政策;但是问题是消极的禁止无法有效的控管渔业资源枯竭的问题!过去也试过
去鱼市场直接跟渔民买回小鱼再流放,总而言之,市场吃鱼虾资源的速度大于小鱼虾复育
的速度(其中还涉及台湾渔民的生计)。当这些过去制定的政策都无效时,就该考虑用其
他方式达成成效才是!
我是有想到:一些宗教团体(通常都很有钱)不是很喜欢放生法会,但是都是错误的放生
造成大量死亡;是否能跟他们沟通用预买的方式限制渔民的补捞量以做补贴亏损用?ex:
今年先为明年买ㄧ定的渔民补获量(期货的概念),渔民明年就约制减少补捞量。 这时
候相关部门就要去估算,当市场海洋补捞的渔货量不足时、渔民已从其它地方得到钱财补
贴时要怎么补足这块
(过去一直希望辅导渔民转型去做其他的经济活动(辅导转型)似乎也不切实际)
Ps.....我记得我以前写过:每年粮食储备与合理资源整合利用形同作战!只是政府再估
算这块ㄧ直很消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