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闻] 郑捷火速遭枪决伏法 林欣怡:死刑没有吓

楼主: david190 (david)   2016-05-12 03:58:41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NCuVeBt ]
作者: Ivanov (Visca Catalunya)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新闻] 郑捷火速遭枪决伏法 林欣怡:死刑没有吓
时间: Thu May 12 03:28:35 2016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 Jeffrey Fagan 在纽约州众议会的证词
http://www.deathpenaltyinfo.org/FaganTestimony.pdf
以及他在哥大法学院的类似文章 https://goo.gl/DBMVws
首先:Isaac Ehrlich (AER, 1975)所建立的模型,是这一系列辩论的始祖
他使用的方式类似Gary Becker(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专业为法律经济学)的模型
主要建立在人的行为会受到"诱因"的影响:
也就是最简单的,如果你知道你犯下罪刑会死,那么你就不会去做这样的行为。
同篇paper使用的数据,是1950-60年代的凶杀案(homicide),
得出每杀一个死刑犯可以拯救若干生命的结论。
然而在当下(1978),耶鲁大学法学院就有提出相关证据
认为Ehrlich的研究有问题:如果使用不同的资料点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然后美国的相关研究就展开了20年的期间:许多学者用不同的统计模型,不同资料
发表文章与对方论战。
Jeffery Fagan的挑战点很简单:
采用华盛顿大学教授 Leigh Epstein 与哈佛大学教授 Gary King 的标准
"同样的模型,用相似的数据(比如说:在同一州,但不同时间)来复制一次
如果得不出一样的结论,那么这个研究之前讨论的方向就没有意义"
Fagan提到的几个容易忽略的重点有:
1.) 并不是每种凶杀案都可以用死刑来吓阻:不同的动机有不一样的状态
比如说:义愤行凶(Crime of Passion),当下根本就已经被冲动所控制
在经济模型下的"理性假设" (怒气冲天还想到有死刑?)这样就不太可能从在
2.) 整体犯罪率的提升或下降:
在统计模型里面没有控制的话,会错误归因整体的下降是因为死刑
反之:如果刚好某段期间凶杀案增加,可能会错误归因为没有死刑
但却没有考虑到枪枝开放的状态。
3.) 相互矛盾的状态:在某些州里面,甚至出现
a.) 死刑执行后凶杀率提高,或者是"惨忍凶杀"提高
b.) 在不同年份死刑有出现吓阻效果,但在某些年份却出现惨忍效果
(既然犯案人知道自己要死刑就用更凶残的方式来杀)
4.) 有些犯人根本不知道有死刑的存在:不知道怎么吓阻?
因为美国死刑各州规定不同,有些犯人事后被问到时,
反而很清楚其他州(比如德州)有死刑,但对自己犯行所处的州并不清楚
甚至有不少犯人根本不读书,对于有没有人被处死根本不在乎
5.) 华顿大学犯罪与统计学系的教授 Richard Berk 的研究指出
仔细爬梳过资料后,结果发现死刑的吓阻效果只有在德州有效,而且只有在某几年
(一年杀掉5个)的状况下有效。其他多数各州没效
6.) 其他替代的罪刑:不得假释无期徒刑(Life Without Parole: LWOP)
Gregg v. Georgia (1976, 美国最高法院对于死刑确立的裁决) 之后
有些州同时存在不得假释无期徒刑与死刑
结果发现:不少罪犯"自愿"选择死刑,他们认为不得假释无期徒刑更可怕
某些州(德州,纽约与加州)在引入LWOP后,凶杀案比率持续下降。
最后,乡民们最关心的税金议题:(我其实满好奇他的数字怎么来的)
Fagan教授指出:
为了维持死刑的存在与执行,佛州每个案件要花 $2.5 million ~ $5 million
相对于LWOP:一个案件需要花的成本是 $1m左右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5-12 03:31:00
这篇不错 讲得很清楚 我其实很讨厌贴连结叫别人自己看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5-12 03:32:00
我比较好奇为什死刑反而花更多钱?
作者: Go1denDragon (金龙)   2015-05-12 03:32:00
可是台湾之前有人嘴说LWOP不人道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5-12 03:34:00
关到死这个要另外讨论吧 毕竟台湾没有关到死这种东西
作者: berryc (so)   2015-05-12 03:36:00
因为现在死刑都讲求人道啊. 还要麻醉...杀一个人要各领域专业人力...
作者: kamisun (水银灯的主人)   2015-05-12 03:37:00
赞成废除死刑改用无期鞭刑,前提是关到死又每月打一鞭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5-12 03:37:00
这太难了 毕竟不同领域看事情的角度就会不同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5-12 03:38:00
在怎么请专业人力花到一亿台票也太扯了
作者: kid725 (凯道基德)   2015-05-12 03:39:00
可是台湾不能用无假释终身监禁来取代死刑所以我们只剩死刑可以用 另外我们的狱所花费应该也不能跟美国比
作者: silver5566 (吟五六)   2015-05-12 03:41:00
受教了,专业、语言程度不足,需要如你这种板友分享
作者: dovepacket (鸽子封包)   2015-05-12 03:41:00
台湾的无期最多也只有25年而己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5-12 03:41:00
好文给推 应该让更多人看建
作者: zxcbrian (zxcbrian)   2015-05-12 03:45:00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5-05-12 03:48:00
浪费一堆时间去研究 跳楼会死这件事情也够白痴了
作者: perceval (摸鱼中)   2015-05-12 03:49:00
台湾为什么不能用无假释终身监禁来取代死刑?只要修法就行了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5-05-12 03:50:00
因为妳为反人类罪 就得死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5-12 03:50:00
因为没人推动阿 废死那群也是不反对关到死的
作者: hk416 (☑☠☜✉☎♂♀♪)   2015-05-12 03:50:00
应该找你去上 新台湾加油 关键时刻 改善节目嗜血内容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5-05-12 03:51:00
欧美列强快乐的公审侯赛因 判他死刑的时候就没废死?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5-12 03:51:00
没有不 是反对而已看来我真的累了 一职打错字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5-05-12 03:52:00
废死很多群喔原来打错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5-05-12 03:52:00
就是多群才烦 ABCDE 一堆理由 讲A就跳B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5-05-12 03:53:00
死刑花更多钱来自于 无限法院攻防 消耗社会成本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5-05-12 03:53:00
这世界最荒谬的就是日本沙林毒气犯案者这今天 我再讲一次 到今天都还没伏法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5-05-12 03:54:00
因为你永远只看到某群可以钻漏洞打脸的群组吧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5-12 03:54:00
假如有关到死的前提下 那我还勉强可以接受废死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5-12 03:54:00
主要的废死那群都是不支持关到死的 我检查过了 没打错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5-05-12 03:54:00
死了快百人 数千人终身残疾 养在那边当宠物
作者: aakk001 (星)   2015-05-12 03:55:00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5-05-12 03:55:00
就为了满足一群战后自以为新自由主义者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5-12 03:55:00
原PO人不在台湾喔 那种通告费他可能还看不上
作者: skyoun (skyoun)   2015-05-12 03:55:00
有强者可以说明枪毙成本‘1亿’(台币)的原因?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5-12 03:56:00
新自由主义明明就右到极点  不懂就不要乱吊书袋
作者: wakke (合理化勒索)   2015-05-12 03:57:00
有谈到诉讼成本 例如调查证据 重复更审之成本
作者: skyoun (skyoun)   2015-05-12 03:57:00
修正,。枪毙----->死刑
作者: kue999 (小谢)   2016-05-12 14:40:00
干嘛纠结在死刑能不宁吓阻犯罪,杀人就是偿命这么简单预防犯罪的工作要作,该判死的还是要判死 两者又不冲突废死的说让犯人工厂工作养自己,遇到郑捷这种拒绝上工的难道要饿死他至于废死的说死刑比终身监禁贵,是说若有冤死的人要国赔四、五个里面有一个冤死,国赔的钱就够养好几个终身监禁
作者: Viajamos (夜郎)   2016-05-12 15:19:00
"杀人偿命"真的是一个理所当然的"简单"命题?许多从小就被灌输的观念不代表一定正确。若决定他人的生死不算难题,那什么才算是难题?
作者: sendicmimic (火腿哈密瓜)   2016-05-12 20:48:00
...数学上的数据只能显示相对度,但不见得有实际相关要把社会学转成数学理论是可以,但反过来就要谨慎了
作者: yudi1991   2016-05-12 22:07:00
杀人就要偿命,跟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差在哪?
作者: kue999 (小谢)   2016-05-13 11:54:00
本来就没差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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