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议题] 死刑制度

楼主: zirconium (zirconium)   2016-03-13 21:07:38
  台湾的历史背景看死刑议题废死派一定要提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第一项:凡
触犯刑法一百条(内乱罪)至一零四条罪者,处唯一死刑,也就是说,只要法官判
定你有颠覆国家的意图,就会被判刑。这段历史象征著国家机器有着可以在特定
情况下有被操作为杀人机器的可能性,即国家有任何需要,皆可以用死刑方式选
择那些人应该死去,借此达到国家所要完成的目标。
  活在二条一时代的人们对于那些犯下二条一罪的人怎么看?应该会认为那些
人是活该吧,因为不这样想的人也将在未来某天犯下二条一而被判刑。因此死刑
可以说是一种以国家力量去限制人民不可以拥有特定思想的操作模式,不可以暴
动内乱,不可以杀人,不可以当海贼王,不可以叛国等,即便未来局势犯下死刑
禁止项目将有利于国家社会情形时,人们的思想因为受到过往死刑制度约束,而
无法做出对于整体国家社会有利的行为,解严后台湾社会政治发展情况即是一例

  如果共匪攻打台湾,郑捷杀死许多的共匪,他是“杀人魔”还是“英勇的战
士”?郑捷拥有较一般人能够轻易杀死别人的基因,他的基因在和平安定的社会
中是一个危险物品,但是在战乱时期却是战备物资。如果国家社会在和平时期能
够将危险物品控制得宜,这样不就获得一项可靠的战备物资?
  对于死刑,我觉得它应该被废除,因为它阻碍国家社会思辨什么样的决策是
当下局势中最以利的可能。我虽然主张废除死刑,但同时我也主张要有“合法安
乐死”,因为国家社会资源是有限的,要设法淘汰不良的基因,无法校正的杀人
犯基因,无法在当时社会自力更生的基因(严重基因缺陷胎儿),未来没有发展
潜力的基因(老人),在社会中毫无求生意志的人,死亡是人类社会中“旧去新
来”的概念,死亡不是对于生命的惩罚,而是国家社会选择留下对自己有利基因
的社会达尔文主义。
  一个人应该死亡还是继续活着是国家社会中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一个国家社
会能不能持续生存下去是不同国家社会之间的社会达尔文主义。“适者生存”是
这个世界的铁则。能够设法保留最多基因库的国家社会是最能够生存的国家社会
,因此基因能够被国家社会保留的人就应该继续生活下去。
  
作者: twsoriano (卡位)   2016-03-13 22:02:00
又是国家主义... 这世界上从来没有一个让中央决定价值的国家能够经营得下来 别来了好吗就算你想奉行社会达尔文 物竞也是天择 不是国家择
作者: red0whale (red whale)   2016-03-13 22:25:00
所以你是支持死刑还是支持废死?
作者: sendicmimic (火腿哈密瓜)   2016-03-14 15:59:00
那也应该是支持废二条一,而不是死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