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dekowang (库特わふ)》之铭言:
: 以及言论自由在外国法和我国学者学说,有分为高价值言论和低价值言论。高的有政治方
: 面言论,低价值言论则有诽谤性言论 令人不快言论。前者受宪法较高保障,后者则受到
: 较低保障。
其实我无法认同的还是最后一点。
这种论点基本上是功利主义的论点,也就是"有价值的言论才要保障"。
然而,言论是不该以功利主义来区别的。
我们要怎样断定什么言论是有价值的?更进一步说,功利主义式的有价值,
真的就是言论自由的真义吗?
总之,对于这种功利的论调,我完全无法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