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丢书很爽,但是不足为常法。

楼主: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4-09-27 10:34:49
昨天晚上我看到水母(不要讲那三个字,讲出来我当天会倒霉一整天)被丢的时候,
心情超爽的,连戈登拉姆齐的节目都跳过去不看了,改看水母挨丢秀:)
还是一句话,爽啦!!!!
但是爽完之后还是得说,爽是爽,但这种做法不能视为常理。
上一篇的推文里面有些让我忧心的言论,其中甚至还有人举苏安生为例,
我个人很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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