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民主机制的逻辑是什么?

楼主: kuopohung ((风之过客)在场的缺席)   2014-09-27 08:40:01
※ 引述《juotung (想飞)》之铭言:
: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铭言:
: 如果我不懂一个你说的科学名词
: 去查维基贴给你看
: 应该会被你酸到翻吧
: 种族优生是不是伪科学?
: 这个问题我很遗憾你直接接受了维基的说法
: 拿它是伪科学来替科学辩护
: 而且你似乎也没注意到
: 维基百科上
: 这个“种族优生是伪科学”的说法底下并没有附上资料来源
: 很抱歉
: 你弄错了
: “种族优生是伪科学”
: 并不是因为种族优生被科学证明是错的
: 不,它完全符合科学
: 到现在都还是科学
: 它错的地方是在于
: 试图从“某某事物是什么”推论到“我们应该如何做”
: 这一段不是科学
: 但却被包装在科学的论述之中
: 以科学为名发声
: 所以叫非科学、伪科学
: 就跟很多人现在对核四做的事情一样
: 这个逻辑谬误
: 在咱们法学算是ABC的常识
: 学名叫“应然与实然二分法”
: 不过因为你可能不是学法律的
: 我标准降低
: 也就不拿法律论证的标准来质疑你
: 先静下心来听听你怎么讲
酒童举的例子不好
这里我提一个实例出来: 医疗伦理
http://0rz.tw/2JEw2
医疗伦理这门学门是怎么出来的?
二战后1945年的纽伦堡大审发现纳粹进行一堆极度不人道而且毫无必要的人体实验
先是以自然法审判,因为在实证法纳粹完全合法
自然法就是在法律加入伦理道德的判断
就好比纳粹用多数决残杀少数族群
实证法是只看程序而已,从民主程序来说纳粹是完全合法
但这做法却违背民主精神的初衷,保护少数人的基本权益
从这角度来谈,纳粹是绝对违法的
但只有这样还不够,还要更细致的谈伦理问题,
之后医疗行为和方式就有各种程序和步骤的规范,就连研究也是
接着这学门后来扩展讨论科技造成的伦理问题,这就是现在的应用伦理学门
回到酒童这篇提到的类似的论点
人体实验是否可以促进科学研究? 是否有助于其他相关医疗行为?
都是对吧?
那今天立法委员可以根据这门科学学科带来的好处
所以就立法把所有的原住民无论必要与否通通抓来做人体实验,做完后就必须销毁吗?
ps: 重点不在"种族优生是伪科学"与否,而在于科技应该是为人服务
人,才是摆在最优先的位置思考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