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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侦组侦办前总统陈水扁涉侵占机密公文案,认定扁除因撰写回忆录而遭起诉侵占、
隐匿国家机密公文部分,其余1万5432项文件资料,多数受文机关不明,不符公文书格式,
其余少部分公文虽未归档,但仅涉行政疏失,特侦组认为查无具体犯罪事证,昨天将全案
签结。
特侦组发布新闻指出,马政府执政后,总统府根据收文号电脑档案清查扁任内,
包括总统、副总统、总统府秘书长、2位副秘书长等5长办公室公文归档情形,发现5长
办公室于89年至97年间,共有1万5432项(3万6292件)公文未取号或归档管理,其中并
含有365件国家机密文书,因此将扁函送法办。
特侦组查出,扁卸任总统后,为撰写回忆录,在扁办藏匿部分国家机密公文,先前
已将扁起诉,其余总统府统计未归档的1万5432项未归档公文中,受文机关字段空白或
查无文号等受文机关不明的文书共1万1051项,另703项受文者非5长办公室,另有30项
非扁任内公文,其余3648项公文,也都无法确认是5长中的哪个办公室收文,因此以
查除具体犯罪事证将全案签结。(法庭中心/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