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段不正确’的评判标准在于什么?j大的自由心证?
2.反复跟他们陈述,请问这个他们是谁?跟绝代双骄里面的大家是一样的?
3.讲两三件事情,然后将其入罪,再套在社运界,这是我对此篇文章的理解,但难看清楚背后的目的。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长)》之铭言:
: 昨天在讨论速审法的问题,我有点感慨...
: 坦白讲,我一直觉得台湾的社运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只要目的正确,
: 手段如何都可以不必计较";
: 比方说我之前抨击过的"丢鞋乃是言论自由的表达",
: 或者是更早之前批评过的特赦问题都是这样,
: 为了达成一个神圣的目标,手段如何都可以先不过问,
: 然而,这样是对的吗?
: 不管目标再正确,只要使用的手段不正确,都会导致恶果,
: 因为这些不正确的手段,对方都可以同样利用来为"邪恶的目的"服务,
: 而我们却没有立场抨击那些为邪恶目的服务的人...
: 也不光是昨天讲的林欣怡啦,台湾的社运界,有很多人都没有这样的认知。
: 我这两年来反复跟他们陈述"不择手段"的危险性,结果他们全都是马耳东风,
: 冷嘲热讽...
: 这让我还挺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