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当初太阳花活动的时候有募款
而且立院修复的部分也不用支出
那么当初的募款是否还有剩呢?
如果直接用这一部份款项来协助王丹老师直接在美就医
应该就能避免许多争议了吧
首先 不论是法规或移民署的权限 都可以不用考虑了
再来 王丹老师直接在美检查 也可以省去舟车劳顿
其三 王丹老师是民主抗中共的指标代表人物
太阳花活动也是民主抗中共的活动 两者相辅相成
所以用太阳花的募款来协助王丹老师就医
情理法上都合乎
只是不晓得还剩多少就是了 若有缺的话也可以再次募集吗?
这样要比等待台湾政府回应有效率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