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他在报导中指出,人民法庭当时陷入两难,不知如何选择:
“浦志强在公开陈述时所提出来的证据,已经说明张西德如何贪赃枉法。
法庭可以忽略这些证据,做出不利两位作者的判决,
但这么一来却会进一步破坏人民心中党国的正当性。
或者,它可以判决张西德的诉讼案不成立,
让大众知道原来法律是用来对抗威权的有利工具。”
安徽人民法院面对这样的两难,选择了第三条路:它根本不判。
浦志强跟我见面的时候,该案的法律程序早已结束六年了。
然而,法院还是不判。
对一个在中国伸张论自由的律师来说,这样就算是赢了。’
独裁者的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