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开罗宣言是谎言?

楼主: laoyang (老杨)   2014-06-17 23:08:43
※ 引述《TheRock (就是这样)》之铭言:
: 要回答这个问题,其实不需要去钻“开罗宣言”究竟有没有效这个牛角尖。
: 因为就算开罗宣言真的有效,
: 只需要拿一个法律原则出来就可以打死。
: 这个原则是“新约定的适用优先于旧约定”。
: 没错,
: 开罗宣言里提到台澎在日本投降后应移转给中华民国,
: 波兹坦宣言提到开罗宣言里提到的东西都要落实,
: 日本的投降书 (Japanese Instrument of Surrender) 里提到接受波兹坦宣言,
: 而且旧金山和约里的内容基本上也都是照着波兹坦宣言的内容写的。
: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基本上开罗宣言的内容是依照下列方式落实:
:   开罗宣言 ─→ 波兹坦宣言 ─→ 日本投降书
:            │ │
:           └───────┴──→ 旧金山和约 ─→ 台北和约
: 所以,在旧金山和约里,
: 波兹坦宣言(内含开罗宣言)的内容基本上是以照本宣科的方式被写在里面。
: 但在旧金山和约里,
: 特地对台澎的主权归属做了有别于开罗宣言的处理:
: 也就是并未将“台澎移转给中华民国”写在和约里,
: 而是仅仅要求日本放弃对台澎的一切权利。
: 这就使得旧金山和约里关于台澎主权归属的规定成为一项
: “与开罗宣言原本的内容”相异的新规定。
: 于是,在台澎主权归属部分,
: 依据“新约定的适用优先于旧约定”的法律适用基本原则,
: 相较于开罗宣言中将台澎移转给中华民国的约定,
: 旧金山和约中使台澎主权未定的规定必须优先适用。
: 也就是说,我们可以看成:
: 开罗宣言中“将台澎移转给中华民国”的约定
: 被旧金山和约中“使台澎主权未定”的约定取代掉。
: 所以,即使开罗宣言有效也没关系,
: 反正里面移转台澎主权的约定已经被旧金山和约的规定取代。
: 在这里有一点很重要的是,假设开罗宣言是有效的约定,
: 则因为开罗宣言当初是由中英美三国提出,
: 所以若要以旧金山和约来修改开罗宣言中的“台澎主权归属约定”,
: 中英美三国自然都要同意,开罗宣言才能算是真正被改变。
: 那中英美有没有同意这项修改呢?
: 有的。
: 首先,英美都签署了旧金山和约:
:   所以英美都同意开罗宣言中关于“台澎主权归属”的部分应该以和约内容取代。
: 其次,中华民国签署了台北和约:
:   由于台北和约承认旧金山和约中关于“台澎主权归属”的规定,
:   表示中华民国也同意开罗宣言中“台澎主权归属”的部分要依旧金山和约处理。
: 则,
: 既然中英美三国都同意以旧金山和约的规定取代开罗宣言中关于台澎主权的约定,
: 台澎主权自然应依旧金山和约的规定来认定,也就是处于“未定”的状态。
: 所以,开罗宣言有效或无效其实都不是重点,
: 因为里面关于台澎主权归属的部分早就被旧金山和约的相关规定取代掉。
: 结论:
: 即使开罗宣言真的具有国际法上效力,
: 由于开罗宣言中“移转台澎主权给中华民国”的部分
: 已经被旧金山和约中“使台澎主权未定”的相关规定取代,
: 所以不管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再怎么引用开罗宣言,
: 都不会影响“台澎主权未定”的结果。
: ※ 引述《hongbar (氢气球)》之铭言:
: :   我觉得应该要看一下另外一方的说法,所以跑去查了一下维基百科
: : ,因为这不是我专业所以如果有误请指出:
: : 1. 开罗宣言的议定过程满足《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 : 2. 开罗宣言收录于美国国务院出版的《美国条约汇编》、《美国对外关
: : 系文件》中,表示美国国务院承认开罗宣言属于外交条约
: : 3. 日本投降时的日本降书承诺要实行《波茨坦宣言》,而《波茨坦宣言》
: : 承诺要实行《开罗宣言》,同盟国包括中美英苏等九个国家和日本都在日
: : 本降书上签字,因此《开罗宣言》已经被中美英苏日等国家承认,具有国
: : 际法效力
: : 4. 邱吉尔在国会质询时是明白拒绝将Formosa交给“共产中国”,并非否
: : 认《开罗宣言》
: : 结论:开罗宣言虽然没有人签名,但是仍具国际法效力
: : 其他:
: : 1. 当时英国代表其实有建议将宣言中的“归还中华民国”改为“当然必须
: : 由日本放弃”,不过因为中华民国代表抗议就没改了
: : 2. 淡江大学日本研究所教授许庆雄:“台湾要独立,为什么要靠某一个条
: : 约放弃了台湾、或者忘记把台湾交给某个国家,所以才能独立?如果哪一天
: : 条约当事国忽然想起,再重新议约把台湾交还给中国,那我们是不是就不能
: : 独立了?”
: : 以下开放大家打脸~~
小弟不是来战的,但是有几个问题觉得需要进一步厘清:
1 日华和约第四条是否有废除马关条约?该条是否包括台湾主权之处理?条约各款是否有优先级之说?
2 中日联合声明是否证明日本废除了日华和约?但是其第三条“日本政府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而波茨坦公告第八条为“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开罗宣言又有“日本在中国所窃取之领土,如满洲台澎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和台湾主权有关否?可以认为此时日本并无台湾主权所以无所谓处置,那是否又回到问题1去了?
3 若日本废除日华条约,按照第一条,是否中国民国与日本还处于战争状态?
4 台澎主权之模糊和悬置,是否是美英出于遏制共产主义之结果?在美英自己都遏制不了甚至英女王都为钱接客的当今,台湾声明独立主权能否受到国际承认?能否承受住中共的怒火?还是只能一直这样“保持现状”并“等待机缘”?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6-17 23:10:00
台湾要建国不能光靠美日 但也不能忽略美日的影响
作者: higamanami (丸子头演员)   2014-06-17 23:19:00
在第二点 日本早无台湾主权 这是有问题的内容第一点 没有废除条约 就代表割让土地要归还的意思第三点 很难说 因为那时开始 中国民国退回是政府而非国家的地位 一个国家跟非国家 可能谈不上战争
作者: voglish (我要出头天)   2014-06-17 23:30:00
第四点暗示有点明显喔,如果我们不争取,那要怎样保持现状
作者: amazer (旺财)   2014-06-17 23:30:00
又胡扯淡了,日本是可以选择roc或者PRC政府作为中国政府谈判,日本选择承认roc政府。roc是以中国政府身份谈的中国与日本两国的条约。
作者: higamanami (丸子头演员)   2014-06-17 23:33:00
你讲的这又跟文中的内容 根本不冲突
楼主: laoyang (老杨)   2014-06-17 23:39:00
但是日华和约签订于金山和约生效之前啊,到底哪个早?
作者: amazer (旺财)   2014-06-17 23:40:00
条约哪有国家与政府签的说法?
作者: higamanami (丸子头演员)   2014-06-17 23:41:00
日华和约 生效时 是旧金山生效好几个月后了
作者: Gnome   2014-06-18 00:15:00
我记得TheRock在前几篇有表明条约要看生效期。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6-18 00:16:00
对日本和平条约生效1952.4.28 也是日华和约的签署日
作者: Gnome   2014-06-18 00:17:00
应该是在这篇里面 http://goo.gl/Ig9WRp另针对该和约,日起草官员接受质询文http://goo.gl/AeBE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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