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郭冠英案 伍锦霖:撤职、届龄退休可回任

楼主: urmysoso (>///<)   2014-06-17 16:45:35
郭冠英案 伍锦霖:撤职、届龄退休仍可回任
http://newtalk.tw/news/2014/06/17/48354.html
立法院今(17)日召开全院委员会,审查考试院人事同意权案,由于考试院掌管公务人员任
用、退休等项目,因辱台言论遭撤职的前新闻局秘书郭冠英回任公职案,也成为立委质询
的焦点之一。针对公务人员遭撤职是否可回任,考试院长被提名人伍锦霖表示,撤职期限
过了还是能回任,“这是宪法明订的工作权”,届龄退休前都可担任公职;至于郭冠英的
退休案,他强调,因为监察院还在调查,所以诠叙部还没核定。
前新闻局秘书郭冠英发表辱台言论遭撤职3年,今年3月期限一到,又被省政府任命为外事
秘书,而他即将届龄退休,因此遭外界质疑,郭才回任没几个月就能领取高额退休金,省
政府是否刻意护航?目前监察院也正在调查当中。
民进党立委叶宜津今天在立法院询问伍锦霖,公务人员遭监察院移送公惩会惩戒,并予以
撤职处分后,是否合适再担任公务人员?而伍回应,要看撤职有无期限,期限过了还是可
以,因为“这个是宪法明订的工作权”;副院长被提名人高永光也说,“按照法律规定是
可以的”。
叶宜津追问,停职跟撤职哪个严重?伍跟高都表示,“当然是撤职”,叶宜津随即质疑,
停职不但一定时间内不能晋级,还可能减薪;而撤职后不但能回任,还可升官。她批评,
遭撤职的公务员届龄退休,再回任高阶公务员合理吗?
对此,伍锦霖仅说,升官是否合理可再讨论,但按照现行办法,届龄退休前都能担任公务
员。
另外,民进党立委吴秉叡也抨击,撤职重任公务员要再经过任用,《公务人员任用法》第
4条则写明,“各机关任用公务人员,应注意其品德及对国家之忠诚”,而郭冠英被撤职3
年,主因是严重违背对中华民国的忠诚义务,他认为,省政府没照法律考量郭对中华民国
的忠诚义务,而公务人员任用法有提到,诠叙部应行文要求用人机关纠正,或解任不适任
的公务人员。
针对吴秉叡的说法,伍锦霖说,忠诚调查是用人机关在用人之前必须去查明,但公务人员
任用送审案很多,无法要诠叙部详细了解每个个案,原则上是授权给用人机关处理。
此话一出,遭到吴秉叡驳斥,郭冠英案已是台湾重大争议案件,难道诠叙部不应主动积极
调查?吴秉叡强调,郭冠英最快可在6月30日、7月1日退休,若他选择一次领取退休金,
将来政府要再追回就有难度,若诠叙部不积极调查,会造成国家损失。
对此,伍锦霖回应,“若有瑕疵的确该这么做”,而省政府在4月送郭冠英退休案到诠叙
部,但还没有核定,因为此案正在监察院调查当中,所以先退回省政府,待监察院调查报
告出炉后才能处理。但吴秉叡仍不满表示,“监察院我们没信心,官官相护,连被判刑的
检察总长都没被弹劾了!”
郭冠英大解套啊~监察院、考试院都在帮他护航了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6-17 16:51:00
可以废院了。
作者: OoJudyoO (安康鱼)   2014-06-17 17:00:00
都去死吧
作者: vicol (【期待一种永恒】)   2014-06-17 17:02:00
监察院、考试院都可以废了吧!孙中山看到牠们现在的表现应该会气得从坟墓里面跳出来掐死牠们!
作者: anetha (很开心的笑:))   2014-06-17 17:45:00
监察院考试院本来就是个脑残的发明 只是因为孙文被神化五权宪法像念咒语一样被合理化 连三权分立都做不到了...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06-17 21:20:00
看了吐血 跟殷尾能在上班时间上b替马囧护航一样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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