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uyuna (浪花)
2023-11-07 13:43:40家人的房子旁边有个工地,开挖的时候造成路面天坑
瓦斯管破裂而外泄,并且上了新闻
虽然建设公司宣称房屋倾斜和沉陷都在合法的范围内
但是由于天坑重复出现三次 建商都消极面对 且无意和住户协商
因此 想以诉讼方式处理
请问
1.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共危险罪附带污名价值减损)是否可行,
还是单纯以民事损害赔偿(污名价值减损)的方式就好?
2.以建设公司为被告,还是建设公司负责人为被告比较好?
3.有何其余要注意的事项? 事实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