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在中秋节一个烤肉聚会上,聚会上有人未经对方同意而用手机拍对方的照片,聚会结束
后也直接加对方的赖想追求对方约对方出游,当事人因此感到困扰
友人看到后,就在一个揪团出游的app上说明这件事,大致的内容如下
“在聚会上,未经对方同意而擅自拍对方的照片,并私下加赖,骚扰对方,造成对方困扰”
然后在底下用线索的方式(三个字、年龄)来提醒大家参加聚会要小心此人
然后友人过没多久就收到警察局那里一张,妨害名誉嫌疑人的单子,要请去做笔录
想请问几个问题
1.友人只是把当下看到的情形陈述出来,目的只是希望提醒参加活动的人要小心
2.友人并未指名道姓的说出来是谁,因为只是希望提醒要小心,目的并不是要公开姓名
3.在做笔录时,警察若询问“你指的人是不是指的是xxx,这时该怎么回答呢?”因为友人虽
然是有看到对方,但从头到尾的目的只是希望提醒,并没有打算把谁说出来,仅此而已
先谢谢各位大家的回复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