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23/09/27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无人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作笔录,现场有保留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第三责任险,我方有联系保险公司,对方到现在还没有报保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今年九月二十七日,我方直行上交流道,对方硬插进来,发生事故
六、问题:
初步判定我的肇责是0(初判表为无发现肇事原因),回原厂估价大约为2万元整,今日跟对
方联系时,对方的意思是现在还没有报保险,要告就快去告08没在怕…
这样是是要走民事调解还是诉讼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