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虽涉及法律但非个人生活上所遇到之问题(可帮他人询问)
纵然与法律相关亦非生活法律问题
补充说明更白话些
就是你遇到了问题(麻烦)需要法律意见上的帮助才是生活法律问题
而不是你看到一件事(产生好奇心)想了解相关法律
本板是帮人解决问题而不是满足好奇与求知欲的
事实经过:我的母亲之前回娘家被车撞急诊科诊断写擦挫伤。询问转医院是否需要转医院单
被医生说不需要。对方不赔故提告民事。对方全责。后来立即发现肌腱和关节等很痛立即去别家复健科。
上法院后提交诊断证明被法官认为A医院急诊科诊断只写擦挫伤和B医院复健科的诊断似乎不能完全肯定有因果关系。
未开庭简易直接判决就否决复健科的医疗费用。看来是没有调阅医院的资料?
问题:我的母亲被对方激怒决定上诉。请问她是否只需要在开庭时要法官主动去调阅我母亲的病历摘要
就行呢?法官肯定会查吗?对了,突然想到我的母亲后来有找复健科医生询问。医生表示
他再补一张按照病历写的详细一点的诊断证明就好了不必自己申请,法官有需要会自己调。是这样吗?
会不会法官和简易判决时一样不去询问医院就判呢?如果是的话,医生第二张按照病历写的
详细病名的诊断证明书就够了吗?还加上出庭时带上医疗收据列计算式在空白纸手写就行吗?
先谢谢大家的回答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