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与其他住户(互相不知道姓名住址,只知道是不同栋邻居)有“地下停车位纷”,目前尚
未处理完成。
但今天管委会总干事请警卫直接将对方带到我家门口按铃,直接泄漏居家住址,而且,对
方态度不佳,虽然没有正面冲突(当时我在房间,婆婆不知我在家)对方直接离开,但担
心之后出入安全。
而且,事后管委会总干事打私人手机给我(当时我其实不知道对方已经在我家门口),我
询问总干事:“为何对方会知道我家住址,而且电梯有管制(不同栋不可感应),为何他
人可以搭我们家电梯上楼?”总干事没有提到是警卫带人上楼,直接回我:“我不知道为
何他可以感应,而且对方早就知道我家住址。”同电话中,我直接告知总干事,我觉得隐
私被侵犯,不会去开门,会直接报警。(其实我不知道当下我婆婆已经去开门了..)
后续警察有上门,但是当时邻居早已离开,他们只说是因为我报警,确认安全,目前没有
安全疑虑,就离开,不过我当下有询问相关问题,他们有说我可以依法提告,也有告知我
可以找到派出所负责受案员警(态度客气,内容有清楚详尽,只是可以感觉的出,好像提
告是吃力不讨好行为)。
问题:
针对此事件而言
1. 请问这是管委会侵犯个人隐私资料?
他们直接将不认识他人甚至有纠纷他人(管委会总干事是知情的)带到家门口,是否有刑
责?或是其他法律上责任?
户主是我先生,我个人没有在管委会留下任何私人电话资料,管委会如何取得我的电话?
过去包裹联系或是其他事物联系,他们可以有权查询跟纪录下来,挪为他用?
2. 住户有无缺失?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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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所谓停车纠纷,就是另一个长长的故事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