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112/10/18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前车被后车擦撞,前车摔车,后车没事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有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有联络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朋友在和平东路跟罗斯福路口的红绿灯等待红灯中
绿灯时起步时变换车道(未打方向灯)
后方车撞上
我知道朋友有点三宝行径,但我也不太确定后方是否有应注意而未注意的责任
但毕竟他受伤了,他被送去急诊室处理后
警察有过来作笔录
因他也没有经验,他询问警察要怎么处理
警察回应“民事的部分警察不介入,如果要申请鉴定就要先开一张红单”
朋友询问对造,他说他也没什么想法,他问对方是否能帮忙车损部分
警察又插话说:“那这样就是要申请鉴定阿,你们赶快决定。”
然后又强调一次这样要开红单喔
因对方感觉也没什么经验,双方就赶快签立没有要申请鉴定
六、问题:
1、想请问一下为什么警察要一直强调要鉴定就要开红单???
因为我查询车祸流程好像没有类似的说法
2、车损的部分既然警察说民事不介入,
那他们双方协议好不就是民事部分
为什么警察又说这样要开鉴定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