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上月初由某大楼骑楼要走下平面陆地时,因该处铁制斜坡遇大雨湿滑而滑倒跌至平面陆地
,脚踝严重扭伤至今未愈。
该处陆面设计因邻房住宅走道严重限缩加上走道中央还矗立一根大变电箱柱,导致一般行
人走至该处,几乎都会由大楼设立铁制斜坡处走下平面陆地。
为免祸及其他民众,反应至公务机关,希望将铁制斜坡加装防滑布面。该处铁制斜坡虽改
为格状式斜坡,但仍为铁制,遇大雨应也同样不防滑。致电承办人员,告知诉求,承办人
员表示该铁制斜坡不合法,但因需拆除的太多,所以目前有列管。而格状式是否防滑,每
个人认知不同。
问题:
想请教养护工程处此处的列管是什么意思?有法规规范的意思吗?
因该处实在太多人通行,如私设铁制斜坡的大楼不加装布面防滑,可以要求直接拆除吗?
还是目前已列管,即无法再另要求拆除,直至有下一位受害者?
既不改装防滑,又不拆除,若欲求偿,一定得提告吗?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