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遗忘在店里的东西
大概十分钟内就发现所以回去找
回去寻找的时候,店家说没有收到遗失物
但我很确定就是在这间店家
后来店长调阅监视器,发现有人在我后面
在我离开之后,就把我的东西放进自己包包
后来也报警处理,警察有循车找到人
打电话请对方归还物品,物品没有减少但有些许损坏
上礼拜开了侦查庭,对方认了窃盗和侵占
说自己是一时贪念
检察官看被告没有前科,问我们有没有想要调解
原本以为他会辩说自己不知道之类的
但他认罪,所以我也答应至区公所调解
目前还在等区公所通知
问题:
想知道调解过程自己能伸张什么
或是是否能要对方赔偿金或其他事情
我希望他能记取教训而不是认罪之后就没事
也想询问如果调解不成的后续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