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希望各位专业的律师乡民们帮助解惑
小妹不才
事情是这样的
小妹父母双亡而我现已成年,父母临终前付托给我舅舅及舅妈希望他们能照顾我们,视如
己出。而我舅舅及舅妈也一直很照顾我们4位兄弟妹,我们也早已把他们当成爸爸妈妈了
。
但我们毕竟不是亲生子女,我舅舅及舅妈希望能完成我妈的遗愿,成为真正的一家人。而
我们也方便日后照顾逐渐年长的他们。
虽然台湾有成年人的收养法,但碍于我舅舅/舅妈不是本国人,持居留证的他合资格申请
成为我的收养人吗?
谢谢大家。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