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kdl (Maybe)
2023-06-15 22:06:32事实经过:
两对夫妻共同买房,ㄧ对是我跟太太,ㄧ对是妹夫
因贷款问题,当初只登记在我的名下
(无预告登记,也无共同持有)
头款及月付款 都是各50%在付
妹夫ㄧ家是经由太太的帐户直接汇到扣款帐户
问题:
妹夫他们离婚,现在要面临卖房的问题
我的认知是应该用售出实际价格,先对半分,再把原妹夫的一半再拆1半各给他们。
还是能把另一半,直接给其中一人?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