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父亲再婚
阿姨上面有两个哥哥 共三位 要处理接下来的遗产
阿姨的父亲于去年六月离开(母亲也不在了)
在离开前有平均分配一部分金额给三人
后来阿姨父亲离开后 还有很多不动产没有分配完成
以下我把我知道的叙述一遍 可能有我不清楚的地方 但我尽量简单描述
问题:
1.
阿姨说有笔900多万的遗产税 在今年3/25之前 必须先给国税局
才能平均分配农会的所有余额
否则会充公?
但目前的情况是两位哥哥套好不愿意缴遗产税
但阿姨想积极处理 这情况有解套方式吗?
2.
有一块百坪的地盖透天(阿姨父亲名下)
其中一位哥哥目前长期居住在那
按照道理来说阿姨也有三分之一的所有权
阿姨该如何拿到属于自己的部分
这部分有解吗?
3.
另一位哥哥则居住在另一间透天自己花钱盖了五楼
之后被阿姨查到哥哥在父亲还在时伪造文书(已经有证据)把这间透天过到自己名下
这部分会等 1.+ 2. 圆满落幕再提起诉讼
这部分这样做是正确的吗?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