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出于同情心借网友钱,但是后来对方装死还把微信好友解除失联,
虽然金额不是很大,但觉得不能让他食髓知味,继续骗下一位网友,
于是提出民事诉讼,并不知对方个人资料,只知对方银行帐号(用网银汇款的)
在起诉状上请法院帮忙函查
问题:
经过一个月后收到简易庭的公文
法院准许调查银行帐户个人资料
公文上记载副本是给我,正本是给银行
主旨有说明要求提供帐户所有人资料及某日之交易明细
如还有相关费用由我先垫
请问这样我是等开庭通知(银行自己会提供资料给法院)
还是要自己去找银行?
上面完全没提到我必须做什么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