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1.内有部分血腥画面,请斟酌
2.因为手痛,许多图是用当时申诉的档做截图
3.个人失业一阵子,请律师负担太大,法扶要排数周
目前只能先找民代请的免费律师
租屋:个人套房 (有门牌),浴室厕所没有干湿分离,为玻璃们
今年6/1租屋进入。七八月发现浴室玻璃门卡榫怪怪的,我不知道会不会出事
用LINE通知房东来修
却迟迟没来,我当时有工作,也比较没有每天一直注意
8/26,约晚上五点,要洗澡,浴室玻璃门无预期直接倒下,直觉用右手轴挡,
玻璃门直接扎向右手手轴
之后,
救护车送永和耕莘,发现除外伤,右手肌腱断裂,隔天全身麻醉手术
目前右手几乎无法弯曲,连拿笔都会痛,穿衣服因为手要弯曲,几乎痛到大叫
而且医生说,要看半年,半年如果没真的复原,右手就会像现在无法抬起,废了
(含)当日、手术后,房东态度方常不好,认为我骗人,要骗他钱的意思
他说没第三者,没法证明,他(电话)还说我一定是吸毒、喝酒,烂砸
反正什么话都说得出,稍稍唯一句道歉都没有
(也没叫警察来,枯等)
问题:1. 昨日去议员服务处免费律师,
把证据全给他,她说可以告刑事过失伤害,事件很单向,不向打架互打,不好判
加上我已有两次告知
2. 另又询问朋友朋友的先生,认为刑事无法告,因为虽有告知修缮,
但因没直接证明,“东西老旧”,“你受伤”这两件事有直接的关系。
这样房东就站得住脚了,加上没有第三者目击
3. 任职公务机关,稍懂刑法的非律师朋友,建议去告,或许没有上面所说直接证据
但是还是有很多判决是需要符合生活常理。比如已经告知,房东不修,
又被该物用伤,
在情理上,法官或许会偏向我,如告不成,就是"不受李",损失不大
每个说法我都可以接受,毕竟法律很难有非常明确的是非选择题
其实我很懒,懒得跑法院。是房东态度太过于恶劣,没人任何一句道歉就算了
电话说我吸毒拉,喝酒拉,故意要凹他钱之类的拉(电话,无录音)
而LINE文字就如上面截图的一样可恶
真的采到我红线!!!!!! 相信大家遇到都会很生气吧
请问:目前不倾向调解会,而且房东第一时间就说要告我!! (我真的气炸)
我真的非常非常想提告(刑事为主),但是经济可能很吃紧(律师费),也不懂法
想请问,在有修缮前提告知的证据下,被"须修缮"的家具打伤,
(但是真的没办法直接提出,没修理的门,打到我的两者直接必然关系)
在过去判决的"倾向"
(我暂时找不到类似判决书)
想请问,在一般情况下,司法判决,对我是否很不利????
难道一个人住,出了事,就是自己活该,还被威胁欺骗要提告我
请问,我是否还有盲点,可以提出有更多的证据,毕竟旁观者清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