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代PO
老家有一笔由三兄弟共同持有(约18坪、18坪、18坪)的,上面分别盖了三间房子,其中一人(若
在世应该也已经8X岁)房产已过户给三个小孩,其中一个在20、30年前购买预售屋,前后
缴了200多万房贷,后来因无力负担,因此房子被银行法拍,他每次遇到事情都以为这样
就没事了,直到前2年陆续收到法院通知,才知道连老家共同持有的土地及房产也被拍卖
且被银行委托的产权公司买走(产权占全部的1/6),然后还是不积极处理,一直放著。
而该事件共同持有土地的长辈们,近年陆续收到法院通知书,首先是优先承购法拍。后来
他们觉得是别人欠钱,不是他们欠钱所以与他们无关,而且表示很多看都看不懂。
直到警察找上门说欠债人侵占房产,且整笔土地都被卖掉了,他们才把法院最后一封通知
书拿出来看,也才发现所有人的土地被强制执行拍卖。而且反驳期限(是这个名词吗?)是
5天内,看到通知书时已经是第10天,已超过期限好几天了!
其中一人才紧张的交由晚辈问法扶,法扶表示因为法院已经拍卖并强制执行,因此只能去
把每个人法拍分配的钱领出,10年到未领,这笔钱将是政府的。
问题:
1. 这笔帐被法拍主要是因为土地未分割且共同持分,但被卖掉土地的其他长辈每年都各
自缴各自的房屋税、地价税。请问共同持有土地的长辈,看到法拍通知信后,在第十天后
还有救吗?还是只能接受住一辈子的土地被卖掉(老大8X岁还住在当地)
2. 债权方可以透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变卖土地。虽然很明确对方就是要最大利益,但以
这事件来说,没走法院,对方法官只依照对方要求决行。这样强制执行法拍符合比例原则
吗?若提行政诉愿,改成强制分割的机率大吗?
麻烦大家了,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
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