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A小姐怀疑她老公的小三并未离职,仍在我们公司服务,并且认定姓名相似的我就是她老公的小三= =
已接过对方三次以上的骚扰电话,如果我分机没人接,她会跟接我电话的人骂“我”。
如果我有接到电话,我会解释我并非她要找的人;以及接过她电话的主管、同事皆有替我表示,我和她老公小三仅是姓名发音相似。但对方不相信,仍执意继续辱骂、骚扰,造成我的恐惧、困扰,与其它不明真相的同事是否会认为我就是小三的疑虑。
我跟老公讨论后,认为不需要再姑息此人,希望她受到法律教训后适可而止。
问题:
请问这位A小姐的行为是否已触犯跟骚法,
如果我要报警,需要在她打来时录音才能当作证据吗?
以及目前我只知道她是谁的太太、她打来时的市话号码,这样可以报警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