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01/25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机车受伤 已验伤(左胫骨粉碎性骨折)
对方汽车无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做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强制险
对方:强制险+任意险+超额险(保险有与我方联络)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方机车直行在主干道上经过红绿灯口,遭对向汽车左转弯时碰撞
双方都是在绿灯下,对方前保杆有擦撞痕,四周有监视器
现场交通队处理完后由救护车送医
当下我方伤势为左侧胫骨粉碎性骨折
共开刀了三次,第二次为骨随炎,第三次是愈合不全。
六、问题:
1.车祸鉴定结果:
对方汽车跨越禁止变换车道线进入路口左转弯,未让对向直行车先行,为主因。我方机车
未注意车前状况采安全措施,为次因。
这样肇责应该是我方3对方7。想请问靠近事发地点的路灯刚好故障
这样再去覆议有机会降低我方肇责吗
2.薪资证明:
薪资是以国内基本工资25k来算,但是被保险员要求需要薪资条或是扣缴凭单来证明。
我方当事人年纪已经60岁且只有保农保,没有什么收入,这样还能提薪资吗
若可以的话,还有什么方法能证明薪资?
3.赔偿金额
我方提的赔偿金额共145万,依肇责打七折等于100万,但是对方有任意险+超额险
对方保险只愿意赔偿60万,想问还有什么方法能再让对方保险加码呢?
开刀+住院(共三次)=40万
看护(一天3K)依照诊断书专人照顾+住院=3000*157day= 47万
机车维修=1万
药品+医疗用品=2万
最低薪资=25000*6=15万
精神抚慰金=40万
4.刑事伤害
我方有提刑事伤害,原本是计划用刑事附带民事来处理,现阶段还在公所进行调解
对方有提到刑事所判的钱是给政府,愿意给我方十万元
我可以先撤告刑事后,再另外申请民事吗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