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伤害罪加恐吓取财

楼主: st845140 (思念的地平线)   2022-08-23 07:48:38
事实经过:
8/22号晚上与人约好谈和解,地点在对方的家中。到了对方家里,
对方有喝酒。他先拿出和解书,但是上面金额的部份空白。
然后问我打算给多少钱让他满意,有没有带钱?
我说没有带钱,然后他叫我交出证件,我也没有带,他就说(现在是带命来而已是不是?),
然后就站起来先打我的脸,我眼镜就喷出去。
他就从他包包里面拿出一把尖刀直接朝我砍来(我右手去阻挡,食指直接砍到接近骨头,后来
缝合13针),
并且把刀架在我左侧颈动脉处
(有伤口,我左手挡他食指也受伤),
并且语出威胁的要对我不利(说反正台湾杀人判不了几年,
他杀我也不会赔钱,反正他也没有钱),
一边说话一边拿刀敲击我的头。
我那时血流的整个身上都是,后来对方父亲叫他冷静离开一点,
他就离开一段距离,把尖刀收起来,并且拿出另外一把柴刀,
这时我假装去找眼镜,并且偷偷发讯息请我朋友报警。
后来他就问我户头有多少,我说我户头只有十万,
他与他爸爸就叫我去领钱,我跟他弟弟去附近邮局atm领钱,
但是钱没有交付给对方,因为回程路上就遇到警察了。
后来有去附近医院进行缝合跟开诊断证明。
回警局做完笔录之后警察问我是否提告伤害跟恐吓取财,我回答是。
问题: 由于地点在对方家中,我并没有录音跟录影的机会,然后地上的血迹已经被对方爸
爸用拖把拖掉了,回警局的时候,好像警察只有找到后来那把柴刀,并没有找到攻击我的另
外一把刀。
想请问板上的各位大神,这样告诉伤害罪跟恐吓取财是否可会起诉呢?还是可能证据不足不
起诉呢?
还有如果起诉的话,谈和解合理可以谈多少呢?
我左右手皆受伤,本身职业是劳力的技术员,现在这个情况也没办法上班,可是诊断书上只
写宜休养三日。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8-23 08:29:00
谈多少是重点吗? 对方如果没钱的话有意义吗
楼主: st845140 (思念的地平线)   2022-08-23 10:41:00
我是想说如果能够起诉刑期高一点,或是和解金额比较高的话,对方原本想要跟我和解的事情也可以因为我的这个案件顺利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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